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现场安全监护人应做到四个不干吗?


  一、现场安全监护人应做到四个不干吗?
  
  
  1.监护人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了解动火区域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及其他救护器具。
  
  
  2.监护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消防设施到位情况,发现落实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暂不进行作业。
  
  
  3.监护人要配戴明显的标志,并配备专用安全检测仪害窢愤喝莅估缝台俯郡器,坚守岗位。
  
  
  4.监护人应熟悉应急预案,并能指挥处理异常情况。
  
  
  5.监护人必须携带动火票。
  
  
  二、相关规定
  
  
  1、在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不得违章作业。
  
  
  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3、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及时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报告。
  
  
  4、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监护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并依法律规定产生。
  
  
  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我国《民法典》规定的监护人有以下三种情况: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父母、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这些人虽然与近亲属不同,没有必须担任监护人的法律上的义务,但是,有些是自愿承担监护责任的,经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同意,可以担任监护人。
  
  
  如果没有上述监护人,则由社会和国家负责,由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1、在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不得违章作业。
  
  
  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3、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及时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报告。
  
  
  4、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在近几年中,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也会规范和保障着公民的权益,其中就规定了在进行作业施工时,是需要有相应的安全监护人进行监管和保护的,如果在作业的过程中出现了任何的违法或者违规操作后,也是需要及时的对违规行为进行整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为使情人尽快离婚赠与对方配偶的财产,可以要求返还吗
      虽当事人自认其对情人的配偶没有任何给付义务,该款项给付动机在于促成男方与女方尽早离婚,“进行了一次金钱和感情的交换”,“这种赠与违背了社会良......


·林地使用权转让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林地使用权转让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我国境内有很多浑然天成的林地,也有一些是后期被人们改造成为林地的,注重林地发展也是国家保护生态资源环境的一个......


·刑事案件批捕后案件不转检察院就可以释放当事人吗?
      一、刑事案件批捕后案件不转检察院就可以释放当事人吗?一般是可以的;但具体的也要看实际情况;批捕前是刑事拘留,批捕后是逮捕,检察院批捕后,案件......


·起诉离婚都要小孩法院怎么判
      看具体情况定。孩子由谁抚养这得看哪一方的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双方的工作收入以及其他因素等。......


·破产清算法人负责什么?
      破产清算法人负责什么?每个公司都有自己法定代表人,也就是公司的法人。公司的法人是这个公司的代表人,他可以代替公司进行一系列和商业有关的活动。......


·犯罪中止的判决怎么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


·医疗纠纷的诉前准备
      在医疗过程中,一旦出现未能预见的损害后果;或虽是已经有预见的后果而患者认为仍是不应出现的;或因医方误诊或“不作为”导致疾病延误加重损害的等上......


·拖欠工资不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一些小企业,不仅不和工人签署劳动合同,而且还时常拖欠工资。这样的行为是违反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工人可以到劳动监管部门投诉。经过调查,确定企......


·涉外仲裁裁决管辖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涉外仲裁裁决管辖的相关规定有哪些?我们在申请涉外仲裁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看我们申请的国家机关是否有管辖权,如果没有管辖权的话,是要移送给有管辖权......


·三人合伙开公司注意事项是什么?
      三人合伙开公司注意事项是什么一、三人合伙开公司注意事项是什么1、确定公司合伙人出资比例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为成立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非......


·新婚姻法离婚夫妻房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离婚夫妻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明确了夫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