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规定需要重新签署吗?

一、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规定需要重新签署吗?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可以重新签署,也可以不用重新签署。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如果员工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工作岗位和相关条件,那么,发生工作岗位调整,双方最好以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或签署补充协议,避免后续争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二、 公司给员工更换工作岗位,员工有权不同意吗?1、更换岗位员工是有权力拒绝的。根据《劳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应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岗位属于劳动合同类容。2、协商不成有以下解决办法:(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投诉;(2)申请劳动仲裁;3、单位行为属于违法,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4、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5、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三、相关法律依据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3、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或劳动关系实际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如果工作岗位发生变动导致了公工作性质较之前相比有比较大的差异的是可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或者可以在原来的基础上签署一份附加协议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工作内容以及绩效考核等问题没有太大的改变,不用签订也是可以的,但是双方必须协商一致。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违法强拆,征收方应该负哪些法律责任?
      违法强拆,征收方应该负哪些法律责任?应负的法律责任有:1、拆迁工作人员失职的法律责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章针对征地拆迁中的违法......


·工伤出院多久去做工伤鉴定
      工伤出院多久去做工伤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


·公司职工利用职务之便诈骗批捕后如何处理?
      一、公司职工利用职务之便诈骗批捕后如何处理?公司职工利用职务之便诈骗批捕后按照职务侵占罪来进行处理。犯本罪的,《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


·离婚争抚养权的条件有什么呢
      抚养权纠纷在当前社会是非常常见的,离婚后由于抚养权双方无法协调一致,所以就会采用司法的方式来判决抚养权的归属,一般情况下两周岁以下的孩子都会......


·轻伤二级私了6万是否合算?
      轻伤二级私了6万是否合理?合算,一般二级赔偿是在4-6万赔偿左右。在轻伤害案件中,法律对伤害赔偿的标准并没有具体规定,具体赔偿多少钱,根据伤残等级......


·入室杀人未遂判几年
      要综合全部的案情,正确评价罪行轻重和行为人的人身危险程度,给罪犯以适当的刑罚处罚。在量刑时,应当抛除不正当的观念,既不能认为杀人既遂的要一律......


·如何认定痕迹证据 如何保护现场的痕迹物证
      痕迹证据也叫微量物证,是以其存在状况、外部特征以及其品质、性能来证明案情的客观实在,那如何认定痕迹证据?犯罪现场的痕迹证据保护得越完整的,由此......


·(1)你首先需要确认被告是谁(就是你要对方承担赔
      (1)你首先需要确认被告是谁(就是你要对方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或单位),如果是个人,那么你需要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个人无法办理,律师......


·确认不是劳动关系代理词的内容包括哪些?
      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是,不论是什么样的诉讼活动中都是需要进行一定的代理,律师代理可以帮助诉讼当事人更好的维护自身的权利。在我们的现实生......


·一、夫妻共同财产是家庭共同财产吗?
      一、夫妻共同财产是家庭共同财产吗?不是,家庭共同财产是指在家庭中,全部或部分家庭成员共同所有的财产。换言之,是指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


·在什么情况下房东可以扣除押金
      在什么情况下房东可以扣除押金一、哪些情况下房东可以扣除押金一般来说,当事人都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义务,租赁期满后出租人应当退还承租人租房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