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醉驾能开无犯罪证明吗?

醉驾能开无犯罪证明吗酒驾和醉驾可以说是现在抓的很严的一个东西,在讲醉驾能否开无罪证明前,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酒驾和醉驾已经给它们两的区别。酒驾是指驾驶人一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是20至80毫升,这是什么样子的一个概念呢,就算你只喝了一点点酒后开车也是属于酒驾的;酒驾是如何处罚的呢,如果未造成交通事故,是行政处罚,根据驾驶人体内血液中酒精的含量暂扣驾驶证和处300元罚款,如果造成了交通事故,是刑事处罚,驾驶人不但要负全部责任还会被吊销驾驶证,按照事故大小处半年以下拘役和5000元罚款。醉驾是指驾驶人一百毫升血液中酒精的含量超过80毫升,如果你喝了两瓶啤酒再开车的话就会被认为是醉驾了。醉驾的话,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不管是否造成交通事故,醉驾都是触犯了刑法的,以危险驾驶罪定罪,要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判刑一般为拘役,并处罚金。同时,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证会被吊销,并在五年内不能重考驾照;醉酒驾驶营运车的,驾照也会被吊销,十年内不能重考驾照,重新取得驾照的不得再驾驶营运车。由此看出醉驾比饮酒后驾驶的处罚要严重得多,要被判刑的。可以说我国对酒驾和醉驾的规定是十分严格了。此时就会出现驾驶人曾经醉驾过但是想开醉驾无罪证明的情况,针对这个问题,以下是小编收集和整理关于这个问题的解答。醉驾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法院会对醉驾案件进行审判,驾驶人会被判刑,是不可以开无罪证明的。因为案件交付法院进行审判,就会进行判决,会留有案底,就存在犯罪记录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如果想要开无罪证明(前提是没有受过刑事处罚),应当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村委证明、以及单位介绍信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开无罪证明。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合同纠纷法院起诉费多少钱由什么确定?
      合同纠纷法院起诉费多少钱由什么确定?合同纠纷法院起诉费多少钱由纠纷案件中涉及的财产纠纷来确定,不超过1万元的部分,每件交纳50元;1万元至10万元的......


·破产解除合同是否支付赔偿金
      破产解除合同支付劳动者补偿金,而不是赔偿金。企业破产后辞退员工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赔偿金,但需要支付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


·撤销赠与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撤销赠与合同的条件是什么?享有撤销权的主体是哪谁?一、撤销赠与合同的条件是什么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并不是无限制的,为维护合同的严肃性,法律规定......


·若在会所被抓会有案底吗?
      若在会所被抓会有案底吗?在会所被抓会有案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


·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有哪些?拥有土地使用权或者是处分权的主体,可以依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对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在现实生活中,为了获取经济利益,......


·土地使用证分户协议怎么写?
      土地使用证分户协议怎么写?应当写明分户的具体情况、分户的方法、违约责任等情况,具体情况下需要的材料有:1、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结婚证......


·运输毒品判刑十一年多久出来
      一、运输毒品判刑十一年多久出来?运输毒品判刑十一年一般要等到服刑完毕之后才可以出来,除非服刑期间有获得减刑,这样的话可以提前假释,但服刑之前......


·最新家庭房产分配协议书范文
      最新家庭房产分配协议书范文家庭房产分配协议书甲方(父母方):乙方(儿子方):丙方(女儿方):为促进家庭和谐,保持家庭和睦,防止家庭纠纷,......


·彩礼类似买卖婚姻这种行为是怎么样的
      在现在的很多地区都有这么一个习俗,就是男女双方需要结婚的话,都是需要男方需要给女方一定的彩礼作为聘金。现如今这个话题正日益受到您的关注。那么......


·宁乡征地补偿标准均价是怎样的
      宁乡征地补偿标准均价是怎样的一、宁乡征地补偿标准均价是怎样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


·刑事诉讼法地域管辖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案件在侦查、审理阶段,由公安机关、检察院及法院共同完成。同民事诉讼一样,刑事诉讼同样有管辖之说,只有具备管辖权的法院才能审理案件,并作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