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批捕后不给取保的理由有哪些?

一、批捕后不给取保的理由有哪些?批捕后不给取保的理由有: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公安部《规定》第64条规定: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二、司法解释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客观地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最应当考虑和最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的行为即为代为取保候审。对于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除了上述法律规定以外,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和公安部《规定》还对不能适用取保候审的情形作了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38条规定: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公安部《规定》第64条规定: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需要明确的是,能否办理取保应当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实来进行认定,如果犯罪事实不符合办理取保的条件,那么司法机关是不会批准取保的。取保一般适用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取保后不会对社会产生不良的影响并且本人认罪态度良好的情况下才可以办理。在司法实践中,是否可以办理取保需要结合实际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广东省盗窃罪标准是怎样的?
      作为一种几乎与私有制历史有着一样长历史的一种古老的侵犯他人财产的手段,盗窃罪在我国刑法中有着及其明确的认定准则,立案标准以及处罚条例。下面我......


·一、必须等伤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才可以制定吗?
      一、必须等伤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才可以制定吗?不是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


·土地使用年限新政策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土地使用权所有者有对土地进行开发利用的权利,但同时也规定了具体的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不是固定的,不同的土地使......


·农村宅基地权属争议找哪个部门处理?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


·妨害作证罪与包庇罪的区别有哪些
      妨害作证罪与包庇罪的区别有哪些妨害作证罪与包庇罪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1.犯罪的直接客体有所不同。虽然两罪的直接客体都是简单客体,但前罪......


·农村宅基地可以退出,要房还是要钱?
      一、直接钱补如果农民愿意将自家宅基地退出,会根据宅基地面积以及国家补贴标准,给予一定的金额的现金补贴。其实,说起直接补钱,有的农民很高兴。......


·被怀疑诈骗能拘留吗
      如果被怀疑诈骗并且该案件满足刑事拘留的条件,那么公安机关是可以拘留的。首先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拘留的手段,和其他的强制拘留的目的一样,都是为了......


·1000块能立案吗
      对于盗窃罪和抢劫罪可以立案,对于诈骗案不可以立案。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一千元以上的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对于抢劫行为,无论抢到钱与否都可以被判......


·企业职工工伤鉴定需要带的资料
      企业职工工伤鉴定需要带的资料1、《工伤认定决定书》及复印件。2、申请人正面免冠彩照一张。3、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身份证明资料。4、两份《工伤职工劳动......


·法院财产分配方案的时效性是多久
      法院财产分配方案的时效性是多久?法院判决的财产分配书是长期有效的。不执行法院判决书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时间是2年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区别是什么?
      在投资理财的时代,因为投资理财发生的诈骗也越来越多,最常见的就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及非法集资诈骗等等,这两种方式损害了资金拥有人投资人的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