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的途中的工伤如何认定
对于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是否认定工伤此类的案件,应当从《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宗旨——保障工伤事故受害者的利益出发,结合劳动者的“上下班的时间”“上下班的路线”“上下班的目的”,对《工伤保险条例》的条款进行全面理解。
1、关于上下班途中的时间因素。
上下班途中在时间上要求在一个合理的时间范围内,根据职工上下班路程的远近,使用交通工具的不同,考虑交通状况等因素,在合理的一段时间范围内均可以认为是上下班时间。但也要考虑迟到或者早退因素,即使职工是在工作时间受伤,可能是因为职工迟到或者早退,公司可以因职工迟到或者早退而进行处分,但不能因此否认该职工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伤害,也就是此时职工仍有可能构成工伤。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要正确处理条例中规定的上下班与用人单位规定的上下班时间的关系。职工在用人单位规定上下班时间下班,在途中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当然应当认定工伤,但如果不是在用人单位规定的上下班时间下班,比如职工违反工作纪律迟到或者早退,在途中遭受机动车事故,仍应认定为工伤。这是因为在工伤保险中,国际通行的两大原则是用人单位单方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无论职工有无过错,只要职工发生了工伤事故,工伤职工都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关于上下班途中的路线因素。
根据江苏省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苏劳社医6号文件)第十五条的规定,是在合理时间内经过合理路线,而不是必经路线或者最近路线。合理路线可以是地面路线,也可以是地下路线,甚至可以是高空路线(高架)或者过江河等。各种路线只要可以联系到迅捷,或者费用低、或者安全性好等理由,就可以认为是合理路线;住所地或者上班场所可以有两处以上,有两个不同的方向,无论选择哪处或者哪个方向,只要是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的时间,都可以认为是合理路线;职工与他人共搭车上下班而选择的绕道路线、因修路等原因交通改道的路线,顺道买菜以及回父母或者子女家的路线,都可以认为是合理路线。但如果下班后故意绕行或者与回家的路线方向大相径庭,或者上下班路程通常需要1个小时,但中途购物花了3个小时,则明显违背了连续性原则,一般不宜认定为工伤。
3、关于上下班途中的目的要素。
也就是说职工发生机动车事故时必须是以上下班为目的,而不是中途外出办事,那样可能因公外出受到伤害或者因履行职务受到意外事故伤害,都可能构成工伤,但不是因上下班途中因机动车事故受到伤害。职工在上下班途中从事了其他活动,该活动是职工日常生活必需的、合理的要求,且在合理时间内未改变以“上下班”为目的的合理路线,应当认定为“上下班途中”,我们认为目的因素也是最重要的,否则即使在合理的时间、合理的路线,但不是以上下班为目的,也不宜认定“上下班途中”。
二、认定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上下班途中”既包括正常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不包括职工本人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造成的伤害。)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在上下班的途中要是发生了交通事故,而此时受伤职工又不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那么被认定为交通事故工伤的概率就会很大。但这里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需要考虑到三方面因素,包括上下班的途中的时间、路线、目的等等。也就是说要想认定为交通事故工伤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刑法对绑架罪判刑多久?
刑法对绑架罪判刑多久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宣城物业管理条例是怎样的
宣城物业管理条例是怎样的?在我们生活的住宅小区,一般都是有相应的物业公司来进行管理的。通常而言,物业负责所在小区的服务管理工作,保障业主的......
·未成年被打轻伤二级赔偿最新标准的项目有哪些?
未成年被打轻伤二级赔偿最新标准的项目有哪些?一、未成年被打轻伤二级赔偿最新标准的项目有哪些?1、医疗费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
·可以。交通事故达成调解书后
可以。交通事故达成调解书后,事故双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公安交管部门调解赔偿,不是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必经程序,也不是诉讼的前置程......
·个人借条的诉讼时效有多长?
个人借条的诉讼时效有多长?在借给他人财物时,并不是有了借条就万事大吉,一旦借条过了诉讼时效,则很难追回欠款。具体来说,个人借条的诉讼时效有多......
·案件办理时退检和退侦是一回事吗
一、案件办理时退检和退侦是一回事吗不是一回事。《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双方离婚后抚养权归哪方所有
双方离婚后抚养权归哪方离婚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由双方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以及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根据......
·对犯罪中止犯的处罚是什么
对犯罪中止犯的处罚是什么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中止犯的处罚原则较为特殊......
·分公司签订合同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分公司签订合同需要的资料有哪些?第一类:五证--经过最新年检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证明,法人的身份证复......
·轻伤二级对方不愿和解怎么处罚?
轻伤二级对方不愿和解怎么处罚?打架致人轻伤二级,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应当赔偿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不能和解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