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婚姻法离婚后同居财产分割是怎么样的(一)男女双方感情破裂时

婚姻法离婚后同居财产分割是怎么样的(一)男女双方感情破裂时,首先应该对全部财产进行清点和估算。之后分清哪些属于同居之后的共同财产,哪些是不能分割的财产,对于未婚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处理做出明确的答复,双方可商议未婚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处理方式。(二)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同居前,一方自愿赠送的财产,可依赠与关系处理;另一方面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有关规定处理,“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退还”;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如何解决未婚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这里所讲的未婚同居,指的是双方没有配偶的未婚同居。此种未婚同居,法律并没有过多的进行管制。对如何解除双方没有配偶的未婚同居,法律规定是可以自行解除同居关系。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说,双方无须去法院办理解除同居关系,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二)如果双方感情破裂,需要解除同居关系,根据上文解释,自行解除即可。如果涉及到未婚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分割起诉至法院,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三)未婚同居的财产如何分割首先需要分清楚的是哪些财产需要分割,哪些财产不能分割。对于双方有财产约定的,如,同居期间各方财产归个人所有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未婚同居需要分割的财产一般应该属于同居双方同居期间获得的财产。同居并不受法律保护,同居之前的财产都是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在同居之后,双方的财产是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平均分配。两个人可以先自己进行协商,只要双方协议一致,不管是口头协议还是纸质协议,法律都会尊重双方的选择,协议不成进行起诉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标的1500000元诉讼费是多少?
      标的1500000元诉讼费是多少?诉讼费用一般是原告垫付,由败诉方承担,可以在诉讼请求中写明判决对方承担诉讼费用。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


·怎样证明侵权商品来源合法
      怎样证明侵权商品来源合法一、怎样证明侵权商品来源合法合法来源,一般认为应是指使用者、销售者、复制品的发行者、出租者通过合法的进货渠道、正......


·商铺出租合同怎么写,商铺租赁协议书
      由于商铺的价格比较贵,因此很多人做生意的话都会选择租赁商铺来做生意。此时就涉及到签订商铺出租合同的问题。到底这个商铺出租合同该怎么写呢?我们将......


·近年来,环境污染日益加重,为了系统性分析污染并治理,我国也针
      近年来,环境污染日益加重,为了系统性分析污染并治理,我国也针对此推出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程序。但由于环境污染程度通常非工具可准确测量,所以环......


·犯人立功减刑的情形有哪些?
      一、犯人立功减刑的情形有哪些?犯人立功减刑的情形有:犯罪分子的重大立功表现是真实存在的,并且满足重大立功的表现;犯罪分子的态度审核。犯罪分子的......


·诉前财产保全要提供什么
      诉前财产保全要提供什么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3、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及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原件。4、申请保全财产......


·法院审理醉驾会有什么人出庭法院审理醉驾会有醉酒驾
      法院审理醉驾会有什么人出庭法院审理醉驾会有醉酒驾驶的被告人出庭,如果被告人不到庭,法院会中止审理,直到被告人到庭为止。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


·帮助毁灭证据罪情节严重怎么判刑
      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规定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


·一、母亲能代替孩子放弃继承权?
      一、母亲能代替孩子放弃继承权?母亲不能代替孩子放弃继承权,放弃继承权既可以口头的形式,也可以是书面的形式,书面形式则需要写一份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撞死人对方不愿意赔偿该怎样判
      驾驶机动车撞死人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负主要或全部责任的话,需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被告人能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谅解,......


·法院罚金怎么减免
      根据《刑法》中的规定,对犯罪分子,法官可以根据实际的犯罪情况作出罚金的处罚,但对于这个罚金实践中也是可以进行减免的。那究竟法院罚金怎么减免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