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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拖欠不发怎么办

对于工资拖欠的公司,我们劳动者应该怎么办呢?由于工资一直拖欠,劳动者也不可能继续工作,如果你想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补偿金。可以以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工资为理由,书面通知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解除之间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以此证明,解除劳动关系,并且也可以即时告知通告用人单位相关负责人索求相应的补偿。但是劳动者要收集举证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这个事实,以为了证明事实存在。补偿金的标准是“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的时间年限,只要满1年,即支付1个月的薪酬给劳动者。不满1年的,6个月以上的,按1年的工作年限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半年计算。”具体应该这样做:劳动者去邮局用ems快递“劳动解除关系通知书”,收件人单位写明用人单位名称,收件人是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如果没有该部门,那就写法人代表的名字。寄单上需标注清楚“劳动解除关系说明书”,解除的原因:该单位违反劳动法第38条之规定。保留存根、拍照留底证明。如果用人单位是恶意行为,存在故意的拖欠拒绝支付工资或者经济补偿,劳动者是应该申请劳动仲裁,去当地劳动仲裁机构主张支付工资和相关补偿。公司如果以经营不好作为理由,来应对被拖欠的劳动者,对应的劳动者可以两个维权途径。一个就是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会在短时间内立即对相关被举报企业进行核查,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和限期整改的决议,督促相关用人单位主动完全履行,解决拖欠的问题。情况比较严重的,劳动者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准备提供一些材料,关于该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报酬和数额的材料。清节比较严重,数额大的,很可能已涉嫌构成《刑法》。公安机关在经过调查立案后,移交到司法机关,就可以对法人提起诉讼,对情节严重的不肯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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