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其实在我们平常的生活当中

其实在我们平常的生活当中,我们就经常看见在夫妻之间离婚了之后,夫妻双方对于子女抚养问题存在着比较大的争议和纠纷。所以一旦产生纠纷之后就会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无法得到完善,那么他们就可以通过法院进行起诉。因此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关于起诉抚养金的程序是什么以及需要哪些材料。第一点向法院起诉时我们应该提交哪些材料呢依据由谁举证就需要由谁来主张,所以该原告应该向法院起诉时,准备好以下的材料:第一个要提交的是能够代表原告资格的一些材料,例如结婚证、港澳同胞回乡证、护照户口本以及居民身份证,如果这些材料没有原件的话也可以提交复印件,另外如果原告不是个人而是企业单位,那么作为原告应该提交商业登记证明材料以及营业执照,这个需要提交的是复印件。第二个需要提交的是一些证据,其能够代表原告的诉讼主张。举个例子就是:借条、欠条、协议或者是合同都可以。第三个需要提交的是一些书证,其由相关当事人提交给法院,相关当事人应该在证据清单上详细的写出证据的页数以及名称,注意该证据清单是一式两份。在相关的法律承办人对此证据进行核实以后,相关的证据清单由相关的承办人在其上签字盖章以后,一份用于备案另外一份交给当事人。第四个就是在当事人把有关的证据材料提交和一些手续全部办完之后,一般在七天之内,立案庭就会对其进行核实,如果满足立案的要求,那么立案庭就会办理相关的立案手续。如果不符合立案的条件那么立案庭就会对其依法裁定,不让其立案。第五个就是当当事人在接收到受理通知书的那个时候开始算起,与立案有关的诉讼费用以及应该交的案件受理费在七天之内预交。但是并不一定必须在七天之内交齐。遇到了一些困难,无法在七天之内交齐,那么可以向法院提出免交减缓的书面申请,这必须是在预交期之内进行。但是如果书面申请的免交减缓并没有得到法院的批准或者是超过期限之后仍然没有交齐,那么该诉讼就会被法院自动裁定为撤除。在相关的立案手续办完之后,法院就会对案件进行排期开庭,这个时候当事人必须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且最后的诉讼费需要当事人在结案之后到财务室结算,不够的要进行补充,多的会给予退还。第二点关于起诉诉讼费的程序,提起民事诉讼是当事人最有效的一种维权方式,并且可以通过法院判决相关的给付责任由对方来承担。在诉讼的时候,首先应该提交的是起诉书,然后看对方有多少当事人,那么我们就提供多少副本。作为当事人,双方的当事人都应该写清楚自己的住址 、籍贯、姓名以及年龄。另外,如果当事人是单位的身份,那么就应该写清楚相关单位的负责人姓名,法定代表人、地址以及单位名称。最后起诉书的正文当中应该写清楚起诉的理由,事实以及请求事项。在起诉书的尾部必须要盖公章或者是署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继承土地使用权税的计税依据
      继承土地使用权税的计税依据您都知道,公民只享有土地的使用权。土地等使用权就是人们对土地加以利用,并且具有一定期限限制的权利。当我们的亲人去世......


·工伤认定上班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事故发生后,对工伤认定中工作时间的不同理解,可能关系到意外事件能否被评价为工伤事故,所以需要在法律规范中加以明确,只有明确事故性质才能合......


·故意犯罪有哪几种形态2023
      故意犯罪有哪几种形态2023一、故意犯罪有哪几种形态故意犯罪形态分为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和犯罪既遂。1、犯罪预备:指为了犯罪,准备......


·福州二手房交易流程是怎样的
      福州二手房交易流程是怎样的1、看房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


·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的权利都有哪些
      一、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的权利都有哪些?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多是贯穿整个诉讼过程的,如获得辩护的权利,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审判阶段......


·河南省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
      现如今社会上有很多诈骗案的消息传来,已经有很多的人成为了诈骗案的受害者。不管是全国的哪个省市都有发生,其实现在诈骗案的多发主要还是因为网络的......


·对职务发明的界定是怎样的
      对职务发明的界定是怎样的一、对职务发明的界定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6条的规定,职务发明创造是指发明人或设计人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


·无证驾驶摩托车处罚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无证驾驶摩托车处罚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一、无证驾驶摩托车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道路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


·抵押担保与动产质押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一、抵押担保与动产质押的区别主要是什么?1、担保物设立生效方式不同。动产质押和动产质押的核心区别在于是否占有担保财产。动产质押的质权自出......


·强奸罪多长时间报案有效?
      强奸罪多长时间报案有效?强奸罪20年时间报案有效,主要是根据我们国家关于刑事追诉时效当中规定所作出判断的。(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


·办理分公司需要租赁合同吗?
      办理分公司需要租赁合同吗?需要,办理分公司需要提交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也就是租赁证明,如果不存在租赁关系的,则需要提供房产证明。公司设立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