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其实在我们平常的生活当中

其实在我们平常的生活当中,我们就经常看见在夫妻之间离婚了之后,夫妻双方对于子女抚养问题存在着比较大的争议和纠纷。所以一旦产生纠纷之后就会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无法得到完善,那么他们就可以通过法院进行起诉。因此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关于起诉抚养金的程序是什么以及需要哪些材料。第一点向法院起诉时我们应该提交哪些材料呢依据由谁举证就需要由谁来主张,所以该原告应该向法院起诉时,准备好以下的材料:第一个要提交的是能够代表原告资格的一些材料,例如结婚证、港澳同胞回乡证、护照户口本以及居民身份证,如果这些材料没有原件的话也可以提交复印件,另外如果原告不是个人而是企业单位,那么作为原告应该提交商业登记证明材料以及营业执照,这个需要提交的是复印件。第二个需要提交的是一些证据,其能够代表原告的诉讼主张。举个例子就是:借条、欠条、协议或者是合同都可以。第三个需要提交的是一些书证,其由相关当事人提交给法院,相关当事人应该在证据清单上详细的写出证据的页数以及名称,注意该证据清单是一式两份。在相关的法律承办人对此证据进行核实以后,相关的证据清单由相关的承办人在其上签字盖章以后,一份用于备案另外一份交给当事人。第四个就是在当事人把有关的证据材料提交和一些手续全部办完之后,一般在七天之内,立案庭就会对其进行核实,如果满足立案的要求,那么立案庭就会办理相关的立案手续。如果不符合立案的条件那么立案庭就会对其依法裁定,不让其立案。第五个就是当当事人在接收到受理通知书的那个时候开始算起,与立案有关的诉讼费用以及应该交的案件受理费在七天之内预交。但是并不一定必须在七天之内交齐。遇到了一些困难,无法在七天之内交齐,那么可以向法院提出免交减缓的书面申请,这必须是在预交期之内进行。但是如果书面申请的免交减缓并没有得到法院的批准或者是超过期限之后仍然没有交齐,那么该诉讼就会被法院自动裁定为撤除。在相关的立案手续办完之后,法院就会对案件进行排期开庭,这个时候当事人必须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且最后的诉讼费需要当事人在结案之后到财务室结算,不够的要进行补充,多的会给予退还。第二点关于起诉诉讼费的程序,提起民事诉讼是当事人最有效的一种维权方式,并且可以通过法院判决相关的给付责任由对方来承担。在诉讼的时候,首先应该提交的是起诉书,然后看对方有多少当事人,那么我们就提供多少副本。作为当事人,双方的当事人都应该写清楚自己的住址 、籍贯、姓名以及年龄。另外,如果当事人是单位的身份,那么就应该写清楚相关单位的负责人姓名,法定代表人、地址以及单位名称。最后起诉书的正文当中应该写清楚起诉的理由,事实以及请求事项。在起诉书的尾部必须要盖公章或者是署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误诊的概述
      误诊的概述(一)临床误诊的涵义临床误诊是指医生在临床医疗工作中因主观或客观因素的影响作出了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病情的结论,即医生在认识疾病过......


·合伙企业解散时财产分配顺序是什么
      合伙企业解散时财产分配顺序是什么一般情况下,在合伙企业解散时,应该按照《企业合伙法》等法律规定进行清算,在合伙企业清算后,所得出的合伙企业财......


·离婚男方要给女方多少抚养费?
      夫妻双方如果选择离婚,对于孩子来说伤害是最大的,所以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孩子作出妥善的安置。孩子在父母离婚后会与其中一方生活,如果孩子随女方......


·开车把人撞死了会判刑吗?
      开车把人撞死了会判刑吗?一、开车把人撞死了会判刑吗?第一,看是否逃逸,如逃逸,全责,肯定坐牢;第二,看责任认定,如负主要责任以上,肯定坐牢......


·法律上二手房土地使用证是否需要办理
      一,法律上二手房土地使用证是否需要办理1、房产证和土地证是房主拥有该房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两者是密不可分的,没有土地证就意味着房主不具备对......


·我国禁止结婚的情形都有哪些
      虽然在《婚姻法》中规定了允许男女结婚的条件,但与此同时也做出了禁止结婚的情形规定。因此,男女在满足了结婚条件的情况下,如果有一方具有禁止结婚......


·入罪条件和从重处罚与行政处罚有关系吗?
      入罪条件和从重处罚与行政处罚有关系吗?入罪条件和从重处罚与行政处罚没有直接联系,行政处罚法没有对行政处罚的从重情节作出明确规定,是考虑到行政违......


·公司员工加班管理规定有哪些
      ???公司员工加班管理规定有哪些??????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第三十一条加班?????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


·民事案件能否二审提出管辖权异议
      民事案件能否二审提出管辖权异议我国法律、法规对有关民事案件管辖的规定并不多见,多数散见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但是司法解释通常以复函、通知......


·民法总则禁止权利滥用的规定有哪些?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我们在法律书籍上经常可以看见禁止权利滥用的字眼,其实不管是民法也好还是其他法律......


·怎么对计件工资制加班费计算
      怎么对计件工资制加班费计算1、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在完成计件定额后,安排劳动者加班的,企业也应当依法支付加班费。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