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遭遇孕妇家暴法律如何判刑?

一、遭遇孕妇家暴法律如何判刑?
  
  遭遇孕妇家暴法律判刑的相关规定为:如果经警方指定司法鉴定机构给出的鉴定结论为轻伤,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所谓“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与犯罪嫌疑人为夫妻关系,那么受害人可以在故意伤害的纠纷解决之后,再次发起离婚诉讼,将故意伤害的判决书或者司法鉴定机构给出的轻伤鉴定结论书。
  
  二、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在孕期孕妇被丈夫家暴的,可以进行报警处理,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造成轻伤的施暴者将会被判处三年的有期徒刑,如果造成流产或者更严重的情况的,还会加重刑罚处理。如果对于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未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力,保护好自身的安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注册资本变更验资什么时候开始
      注册资本变更验资什么时候开始一、注册资本变更验资什么时候开始注册资本变更验资在签署了变更登记申请书,得到批准后就会进行验资。而对于作出的......


·离婚案中财产不分割怎么办?
      离婚案中财产不分割怎么办?离婚案中财产不分割可以在日后来进行一个具体的分割,因为法律当中对于离婚的时候也没有做出一定要将所有的财产都分割清楚的......


·偷税漏税办税人也有法律责任吗
      偷税漏税办税人也有法律责任吗?关于公司偷税的责任:第一责任人是公司的法人代表。如果是逃税漏税(偷税),要看税务机关的认定了。如果只是公司补税和罚......


·离婚不给抚养费能不能坐牢,抚养费支付方式是怎样的?
      离婚后,有孩子的夫妻双方一方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拥有孩子的探视权。权利与义务总是想对于而存在的,拥有孩子探视权的一方,需要负担支付孩子抚......


·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中包括哪些内容
      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中包括哪些内容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中包括哪些内容?一、抵押宗地基本情况本宗地座落于______镇(乡)______村(集镇、社区)_____......


·变更合同时有何赔偿?变更合同的赔偿责任有哪些?
      变更合同时有何赔偿?变更合同的赔偿责任有哪些?一、变更合同的赔偿责任变更合同的赔偿责任,是指因变更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


·个人债务方面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个人债务方面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般借钱给他人,债权人肯定是希望债务人可以力保能够及时还款。但是实际生活中,债务纠纷的发生是比较多的,而这其......


·前夫再婚变更抚养权可以申请吗?
      前夫再婚变更抚养权可以申请吗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


·盗窃罪扒窃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盗窃罪扒窃司法解释是什么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股票和债券之间的差异有哪些
      股票和债券之间的差异有哪些1、发行主体不同。作为筹资手段,无论是国家、地方公共团体还是企业,都可以发行债券,而股票则只能是股份制企业才可以发行......


·被逮捕后羁押期限怎么算?
      一、逮捕后羁押期限怎么算?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根据刑诉法第124条的规定,应自逮捕后的次日起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