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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通知金不合理但签字了有效吗?

代通知金不合理但签字了有效吗
  
  代通知金不合理但签字了没有效,在合同有些条款不合理 但是已经签字的情形下,只要你所谓的“不合理条款”符合以上法定情形,那么 你可以请求人民法院 :对条款进行变更、宣布合同其部分无效、全部无效或者撤销合同。
  
  么条件才可以要求赔偿“代通知金”
  
  1、实习期的被辞退,必须是提前3天通知;
  
  2、正式员工被辞退,必须是提前30天通知;
  
  劳动信访处的答复也是真的:即劳动合同签订后,由于劳动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双方的的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以平均工资的经济补偿方式来补偿。
  
  但是你们的情况好像不适用这一条,用人单位的内部装修不是不可抗力的发生重大变化,应该有提前通知劳动者的时间,所以公司应该支付代通知金。
  
  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
  
  代通知金,即代替通知金,是非法律用语,《劳动法》中没有“代通知金”的概念。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应当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待通知只有在用人单位提前给劳动者进行解除劳动关系的条件下,才可以进行申请代通知金,代通知一般是一个月的工资,如果不是固定工资,那么需要按照一年的工资进行平均计算,采取平均值。其他的其他情况下是不支持申请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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