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车祸人伤保险流程是什么?


  一、车祸人伤保险流程是什么?
  
  
  1、等候交警调查,你协助介绍事实,有事故认定,你提供保险公司有关联系方式,这样诉讼解决,利于你的保险公司直接赔偿对方。
  
  
  2、等候对方去法院起诉。
  
  
  3、不需要相关材料,对方起诉,保险公司直接赔偿对方。
  
  
  4、需要赔偿给对方的,由法院根据对方证据情况判决。
  
  
  二、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或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费、重新入职损失费、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费、暂时失业费。住院生活或采购费、返乡跨省交通费、县内交通费、跨县交通费、护理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跑腿费、起诉取证跑腿费、差旅费、因伤服药输液对人体产生的危害或缝合伤疼费、各类复印费、衣物报废或财产损失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三、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只能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
  
  
  在司法实践中,在交通事故的赔偿认定中,很大一部分补偿都是由保险公司来进行赔付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第一时间报警、救助伤员,并请保险公司到现场来审查,对交通事故进行明确认定,为后期的赔偿打好基础,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当事人是因为违法行为导致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可能不予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提起离婚起诉多少钱?
      一、提起离婚起诉多少钱案件受理费只是诉讼费的一种,是起诉时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


·裁员赔偿金扣税如何计算?
      裁员赔偿金扣税如何计算?一、裁员赔偿金扣税如何计算?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


·开庭前可以申请司法鉴定吗?
      由于司法鉴定的特殊作用,不仅司法机关在处理司法案件的时候会选择司法鉴定程序,我们的诉讼当事人也会选择进行司法鉴定的程序来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


·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时间是多久,可以延长吗?
      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时间是多久,可以延长吗?一、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时间是多久?《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


·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应该怎么写
      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应该怎么写你与我单位订立了 (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劳动合同,合同期内从事工作。根据《劳动合......


·医疗纠纷的诉前准备
      在医疗过程中,一旦出现未能预见的损害后果;或虽是已经有预见的后果而患者认为仍是不应出现的;或因医方误诊或“不作为”导致疾病延误加重损害的等上......


·债权人代位权的管辖地如何确定
      债权人代位权的管辖地如何确定?一般是被告人所在地的法院,对于代位权诉讼的管辖问题,《合同法解释》第14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


·与人合股商标如何归属合同怎么写?
      与人合股商标如何归属合同怎么写?自合同法成立以来,人们在相互交易时就更加的放心了,因为有了合同法,双方可以签订合同,可以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债务夫妻继承的原则是什么?
      债务夫妻继承的原则是什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一般夫妻有共同偿还的义务,一方死亡不免除另一方的偿还义务。如是个人债务可先用其遗产偿还,不足部......


·国有土地使用证有几个人名
      国有土地使用证有几个人名土地资源这也是作为一种可以被投资和利用的无形不动产的,因此有些人其实也不仅仅局限于房产证上要添加上自己的名字,甚至......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什么意思?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什么意思?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