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过户费用需要什么材料,内容有哪些
房屋过户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赠与过户,另一种是买卖过户,但是不管是哪一种房屋过户方式都需要缴纳房屋过户费用,那么,关于房屋过户费用需要什么材料呢,接下来我们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房屋过户费用需要的材料如下: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买卖合同(原件);
3、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注:
(1)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
(3)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5)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
(6)若经法院判决的,需出具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过户费用如下;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
(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
(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关于房屋过户费用需要什么材料的相关资料,在缴纳房屋过户费用的时候,就需要将以上所提到的各种相关材料准备齐全,并且按照相关规定依法缴纳房屋过户费用。如果您还有相关不明白的问题,可以咨询娄底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交通事故未成年抚养费有什么规定
交通事故出现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出现这样的状况,我们还是应该冷静的去面对,理性的去处理交通事故问题,如果出现逃逸或者牵扯......
·出了事故对方不愿意赔偿如何办
1、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承担赔偿责任,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
·公司哪些理由可以合法辞退员工
公司哪些理由可以合法辞退员工一、公司哪些理由可以合法辞退员工1、用人单位提出,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
·劳动者辞职的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要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的话,其实这是在行使法律赋予自己的辞职权,但此时也不允许随意辞职,还是需要劳动者符合《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情形,......
·法律规定嫖娼拘留要多久
嫖娼拘留要多久嫖娼被抓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10......
·现售证和预售证区别?
现售证和预售证区别?需要注意什么?一、现售证和预售证的区别:《预售许可证》是允许开发商卖期房,就是房子还没修或还没修好就开始卖房;《销售......
·无房证明可以网上开吗?
无房证明可以网上开吗?一、无房证明可以网上开吗不可以的。无房证明一般去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区级房屋管理部门开具,本市户籍居民开具无房证......
·论夫妻个人债务的界定怎样认定的
论夫妻个人债务的界定怎样认定的一、论夫妻个人债务的界定怎样认定的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
·一、工伤职工死亡后有何待遇?
一、工伤职工死亡后有何待遇?《公司保险条例》第三十九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
·行政处罚折抵刑罚后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我国法律中对于犯罪行为的行为人处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就是人民法院对于行为人判处拘役或者是有期徒刑的,行政处罚是行为人的行为还没有构成犯罪,但是......
·民事诉讼文书种类主要有哪些
民事诉讼文书种类主要有哪些一、民事诉讼文书种类主要有:(一)起诉和受理文书1、公民起诉状2、法人或其他组织起诉状3、立案审批表4、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