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合同迟延履行违约金怎么支付?


  一、合同迟延履行违约金怎么支付?
  
  
  合同迟延履行违约金一般是通过金钱给付和非金钱给付两种方式。金钱给付义务的迟延履行金按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双倍计付,由于金钱给付的数额标准具有确定性,所以其计算起来相对简单;非金钱给付义务的迟延履行责任可以是返还金钱形式的财产如货款、定金或预付金等,也可以是返还其它非金钱形式的财产如彩电等商品。
  
  
  二、相关内容拓展
  
  
  1、金钱给付义务的迟延履行金的确定标准。金钱给付义务的迟延履行金按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双倍计付。由于金钱给付的数额标准具有确定性,所以其计算起来相对简单。而且《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94条进一步明确规定了“按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的债务利息增加一倍”。
  
  
  2、非金钱给付义务的迟延履行金确定标准问题。非金钱给付义务的迟延履行责任问题在执行实践中也大量存在。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以及训诫、责令具结悔过等等,都属于非金钱给付义务的责任方式。返还财产则比较中性,它可以是返还金钱形式的财产如货款、定金或预付金等,也可以是返还其它非金钱形式的财产如彩电、家具等商品。尽管商品也可以用金钱价值来衡量,但其使用价值毕竟不能用利息来计算。由于非金钱给付义务的不可等值性,决定了它不可能有具体的、确定的计算标准,也就决定了非金钱给付义务迟延履行金确定标准的复杂性。
  
  
  迟延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已造成损失的,双倍补偿申请执行人已经受到的损失:没有损失的,迟延履行金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决定。根据这一司法解释,无论申请执行人有无损失被执行人均应当承担迟延履行金。分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权利人有损失的,迟延履行金可根据已发生的损失或将会发生的损失来确定计算标准。
  
  
  双方在签订合同时,需要对于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进行明确的规定,到期则需要双方开始履行合同中提到的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如果推迟或者延迟履行的,属于违约行为,需要对对方进行一定的个赔偿,这个赔偿的形式可以是金钱也可以是非金钱的商品等代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涉外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包括哪些?
      涉外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包括哪些?一、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有哪些?(一)一方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1、原告有提起诉讼的权利;2、原告有提出......


·一、继承的房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有关系吗?
      一、继承的房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有关系吗?1、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遗嘱或赠与......


·什么样的人可以领取个人所得税退税?
      什么样的人可以领取个人所得税退税?纳税人因为平时扣除不足或未申请扣除等原因导致多预缴了税款,无论收入高低,无论退税额多少,纳税人都可以申请退税......


·购房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购房协议书,一般在我们进行买房的时候都是要进行签订的,但是购房协议书的签订是有很多的注意事项的。那么,购房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什么样的购房协议......


·强拆违法建筑该符合哪些程序?
      强拆违法建筑该符合哪些程序?一、强拆违法建筑该符合哪些程序?(一)调查取证1、对群众举报、日常巡查发现、领导批办、媒体曝光的违法建筑,必须......


·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对专利实施强制许可?
      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对专利实施强制许可?一、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对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备实施条......


·一、买卖不破租赁中的以租抵债合法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中的以租抵债合法吗?不合法,按照目前的司法实践,以租赁形式抵偿债务的,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所谓买卖不破租赁,系指除非......


·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有哪些
      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有哪些一、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


·打架二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打架二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打架二级伤残赔偿标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


·提起民事诉讼费应该谁出
      民事诉讼费一般情况下都是败诉方承担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


·玩忽职守罪追诉时效期限是多久?
      玩忽职守罪追诉时效期限是多久?一、玩忽职守罪追诉时效期限是多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玩忽职守罪的最高刑期是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而,其追诉时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