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驾驶员涉嫌醉驾血样保存多久?

一、驾驶员涉嫌醉驾血样保存多久?
  
  在我国对交通的管理尤为严格,就是为了保障相关行人和相关交通机动车辆的安全和经济财产。我国对这类案件的判罚标准也有较为严格的规定,相应的犯罪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查才能够进行处罚,我国对这类人员的血样,最长时间可以保存半年,以便案件的审理。
  
  醉驾血液样本存放在低温环境中,血袋需排除空气,并加防腐剂,一般可保存半年以上。存放时间因案件的需要,可长可短。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此时需要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
  
  二、醉驾需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四)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五)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六)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七)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血样保存的时间是可长可短的,如果在这半年以内就已经完成了对犯罪嫌疑人的定罪量刑,再保存犯罪嫌疑人之前的血样也没有任何的意义了。国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血样保存的时间,但是在刑事法庭还没有最终的对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之前,血样肯定都会被依法保存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隐名股东协议是否为代持协议书?
      隐名股东协议是否为代持协议书?一、隐名股东协议是否为代持协议书?隐名股东协议也是称为代持协议书的;代持股协议,就是代为持有股份、享有股权......


·二手商铺贷款过户流程怎样的?
      二手商铺贷款过户流程怎样的?对于二手商铺贷款过户的流程如下,每一步都不可或缺,要仔细按照相应的手续进行二手店铺的贷款流程,确保能够贷款与交易成......


·离婚协议债权债务怎么写
      离婚协议债权债务怎么写1、离婚协议涉及到债券债务怎么写?(1)在财产问题上,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共同财产具体数目的查明,分割某些财产的法定......


·车辆自燃险交强险赔偿吗
      车辆自燃险交强险赔偿吗一、车辆自燃险交强险赔偿吗车辆自燃险不属于“交强险”的范围。越易自燃的车越不愿投保虽然保险公司有“自燃险”,但大部分车......


·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终止中止有什么情况?
      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终止中止有什么情况?一、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终止中止包括哪些情况?1、执行中止执行中止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因发生特殊情况,......


·如何进行代位权抗辩?
      如何进行代位权抗辩?一、代位权概念我国《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


·一、醉驾保释后多久到法院?
      一、醉驾保释后多久到法院?一般在一个月之后就可以到达法院;但具体的也要看实际的情况;醉驾,普通刑事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至于何时开庭,法律......


·国际专利分类表的内容是什么
      国际专利分类表的具体类别是什么作用介绍编辑IPC按照五个等级分类,部(Section)、大类(Class)、小类(Subclass)、主组(MainGroup)、分组(Group),例如......


·拐卖妇女罪六个情形分别是什么
      拐卖妇女罪六个情形分别是什么拐卖妇女罪,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的行为。本罪的对象限于妇女。妇女是指年满14周岁......


·认定为无效合同如何处理
      认定为无效合同如何处理一、认定为无效合同如何处理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对已经交付给对方的......


·一、工伤十级赔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一、工伤十级赔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1、工伤十级赔偿标准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2、十级伤残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