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为工伤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办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即不能对劳动者使用提前通知解除和裁减人员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对于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根据本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由用人单位支付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根据伤残级别可以得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两笔补偿款(其中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社保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没有签到劳动合同可以做工伤认定么?
虽然职工和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如果在工作中受伤的,仍属于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只是在申请时,需要受伤职工提供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证、上岗证、工作服、工资卡的银行交易记录、工友的证明等。
另外,应该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应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当事人提出申请后,仲裁委员会将在60日内作出仲裁裁决。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裁决书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综上所述,关于工伤的法律规定很多,在劳动合同法里面,主要明确了因工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职工除了拿到工伤保险基金的赔偿外,单位还要赔偿一笔钱,包括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在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时候,按照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和月收入确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有哪些?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有哪些?(1)平等原则(2)自愿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3)公平原则(4)诚实......
·挂名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有什么风险?
挂名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有什么风险1、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故意或过错,造成公司利益受损,应向本公司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
·仲裁裁决生效后的救济是什么?
仲裁裁决生效后的救济是什么?1、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
·家庭暴力和故意伤害之间的界定是否有明确的规定
家庭暴力和故意伤害之间的界定是否有明确的规定一、家庭暴力和故意伤害之间的界定是否有明确的规定?关于家庭暴力和故意伤害之间的界定再法律上没有......
·集资诈骗没有分钱合法吗?
随着诈骗方式越来越多,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也就经常会听到集资诈骗这个词,但是有很多人并不清楚集资诈骗在破案之后,会有一个财产的返还过程。对于这个......
·一、法定监护人的确定是怎么规定的?
一、法定监护人的确定是怎么规定的?(一)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
·什么情况下征收方可以申请司法强拆?
什么情况下征收方可以申请司法强拆?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征收人在签订补偿协议后不执行协议的,征收部门可以请人民法院强制执......
·能同时鉴定伤残和工伤吗
能同时鉴定伤残和工伤吗?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不能一起做,因为是两个不同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的,工伤伤残鉴定一般由劳动部门申请,到指定找医院进行......
·质押合同应当包含哪些内容
质押合同应当包括如下内容: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与数额被担保的是金钱债权、特定物给付债权还是种类物给付债权等等。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是指主债权......
·民法典父母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可以吗?
民法典父母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可以吗?父母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是可以的,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九条规定: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
·已去世遗嘱公证还能进行办理吗?
已去世遗嘱公证还能进行办理吗?遗嘱公证指的是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办遗嘱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