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转为逮捕继续关押是什么意思?

一、转为逮捕继续关押是什么意思?
  
  
  转为逮捕继续关押证明已基本认定有犯罪事实,需要作进一步侦查取证。由于公安机关拘留时间的限制,有些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在拘留期间中无法侦查清楚,而犯罪嫌疑人又具有极大的社会危险性,为保证案件的侦查顺利进行和证据的收集,需要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逮捕措施。
  
  
  二、逮捕后变更强制措施的条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逮捕后案件事实、证据情况发生变化,使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不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逮捕作为保证侦查和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一种强制措施,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由于公安机关拘留时间的限制,有些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在拘留期间中无法侦查清楚,而犯罪嫌疑人又具有极大的社会危险性,为保证案件的侦查顺利进行和证据的收集,需要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逮捕措施。逮捕之后,伴随着案件的侦查,导致证据的变化。犯罪嫌疑人不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甚至排除了在押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嫌疑。需要立即对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
  
  
  2、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变更强制措施后已无社会危险性。在一些故意伤害、交通肇事、过时致人重伤、死亡等案件中,由于在审查逮捕阶段,犯罪嫌疑人没有赔偿被害方损失也没有取得被害方的谅解而批准逮捕。批准逮捕后,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并积极赔偿损失,从而得到了被害方的谅解。此时,对犯罪嫌疑人可以变更逮捕强制措施。
  
  
  3、发现犯罪嫌疑人有不适合关押的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期的妇女而又没有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如果发现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需要治疗或者有严重的传染性疾病不适合关押,需要对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此外,发现怀孕或正在哺乳期的妇女的也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变更逮捕措施。但是,这必须以医院的相关证明或相关司法鉴定为变更逮捕措施的前提,以防止以此为借口造成变更逮捕强制措施权力的滥用。
  
  
  4、其他不适合继续关押犯罪嫌疑人的情形,需要变更逮捕措施的。这一兜底性条款有助于应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其他情形,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要严格把握,仔细审查,以防随意变更逮捕强制措施。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行动并对当事人采取一定的措施,正常情况下应当进行拘留,在此期间,公安机关继续进行案件的取证工作。如果犯罪事实已经认定,那么公安机关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批捕,所以从拘留转为逮捕意味着犯罪事实已经成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北京买房有土地使用证吗?
      房屋的所有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书是您比较熟悉的两种证书,但是有的人以为这两种是没有区别的,其实这两种证书是有一定的区别的,房屋的所有权证书是......


·轻微交通肇事逃逸报警怎么处理?
      轻微交通肇事逃逸报警怎么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


·应如何判断侵犯肖像权?
      应如何判断侵犯肖像权?一、应如何判断侵犯肖像权?判断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


·公司股权可以一次性全部转让吗
      公司股权可以一次性全部转让吗公司股权可以一次性全部转让吗?答案是可以的。转让股权需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作出股东会决议、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还需......


·房地产中介要成立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房地产中介要成立的设立条件是什么一、房地产中介要成立的设立条件是什么(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二)有固定的服务场所;(三)有必要的财产......


·分类诉讼标的规定是怎样的
      分类诉讼标的规定是怎样的在不同类型的诉中,诉讼标的也有所不同。给付之诉的诉讼标的是原告基于与被告存在的某种实体法律关系提出的要求被告履行给付......


·公司法司法解释清算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司法解释清算内容是什么?公司法针对公司出现的各种不同的状况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公司的任何决策都要依法办理,如果公司在资金周转不灵将......


·电影作品著作权登记费用是多少?
      电影作品著作权登记费用是多少?电影作品版权登记的官方费用是2000元。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根据时间的不同,登记费用不同。具体的收费标准......


·肇事者无力赔偿怎么办
      依法判决,不会因为是否能赔偿而所所区别,法院判决有罪的,民事赔偿依旧执行,法院不判决有罪的,也不会因为无力偿还而改变。在民事赔偿方面,不管肇......


·农村土地使用证丢失补办的流程
      农村土地使用证丢失补办的流程我国农村的土地为集体所有制,村集体成员对于土地的使用有村集体进行分配并有国家的相关的机关进行颁发相应的农村土地使......


·离婚分割农村部分房屋赔偿怎么进行
      离婚夫妻共有财产分割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法律常识,有些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可能包括现有的以外,还有在部分在农村的房屋也属于婚内财产。一般针对农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