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和销售假药的罚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一、生产和销售假药的罚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生产
(一)合成、精制、提取、储存、加工炮制药品原料的行为;
(二)将药品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制成成品过程中,进行配料、混合、制剂、储存、包装的行为;
(三)印制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的行为。
销售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明知是假药、劣药而有偿提供给他人使用,或者为出售而购买、储存的行为
共同犯罪
(一)提供资金、贷款、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的;
(二)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设备或者运输、储存、保管、邮寄、网络销售渠道等便利条件的;
(三)提供生产技术或者原料、辅料、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的;
(四)提供广告宣传等帮助行为的。
罪数认定实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犯罪,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从业禁止对于适用缓刑的,应当同时宣告禁止令,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药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从轻处罚销售少量根据民间传统配方私自加工的药品,或者销售少量未经批准进口的国外、境外药品,没有造成他人伤害后果或者延误诊治,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在我国相关销售和生产假药的,我国对这类犯罪嫌疑人进行相应的处罚。处罚的金额根据案件的相关情况进行判罚,办案机关对这类相关的犯罪案件进行相应的稽查。保护我国的社会秩序和医药安全,合法的惩处这类犯罪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签了合同到期被辞退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签了合同到期被辞退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现在的劳动市场当中所有的劳动者本人都是凭本事竞争上岗的,因为真正成规模的这些大型企业不会为了走后门就故......
·抵押车出售的行为如何定性
抵押车是车主无法产还债务时作为资产低效的一种凭证,那么,抵押车出售的行为如何定性,对于抵押车我首先得明白相对于普通车辆,抵押车因为法律有着诸......
·离婚起诉阶段需要注意什么
在起诉离婚的时候,主要包括了三个阶段,即起诉、审理、判决。在不同的阶段,当事人需要注意的事项都是不同的。那其中,离婚起诉阶段需要注意什么呢?......
·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能否先收房
商品房交房时间一般会在买卖合同中予以约定,也有口头约定的,所以一般情况下,商品房交房时间都会比较明确。那么开发商逾期交房的,作为购房者能否先......
·土地使用权证没有发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证没有发怎么办?任何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在征用土地的时候,都必须要首先去土地资源管理局去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的......
·一、离婚原告没提财产被告可以提出来吗?
一、离婚原告没提财产被告可以提出来吗?1、如果同意离婚,可以提财产分割。如果不同意离婚,则涉及不到财产分割问题。2、《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一、员工的误工费和营养费由谁出?
一、员工的误工费和营养费由谁出?1、误工费属于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之内。2、但保险公司承担误工费,受害方必须要有证据证明。3、误工费......
·在我国公司法人变更需要本人到场吗
在我国公司法人变更需要本人到场吗企业的经营范围或者企业的住所、名称发生变更的话,肯定都需要依法到当地的工商局针对公司法人进行变更。因为如果......
·请问离婚财产公证需要办吗
请问离婚财产公证需要办吗我们都知道夫妻在结束婚姻关系的时候,是要进行财产分割的,如果双方协议离婚,则相关的财产按照协议内容进行分割就可以了,......
·残疾赔偿金农村与城市户口的区别是什么?
残疾赔偿金农村与城市户口的区别是什么?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案件的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