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法律规定劳动合同什么意思?

一、法律规定劳动合同什么意思?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的的意思就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包括: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体、合伙制非法人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特殊类型经济组织,如租赁经营(生产)、承包经营(生产)的企业等等。扩展资料1、《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2、《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法律规定单位如果需要社会上的劳动者进入到内部为其服务并且得到报酬的话,首先就是必须要给员工一份合同书作为成立关系的基础,而劳动合同实际上就是一种有效控制并限制双方行为的文书,如果既然违反了就自然要受到合同中责任的约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行政拘留的最高时间是多少
      行政拘留的最高时间是多少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在我国行政拘留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如果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通过代位权的行使举例代位权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
      通过代位权的行使举例代位权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一、债权人什么时候可以行使代位权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对债权......


·集资诈骗金额多少可以立案标准?
      集资诈骗金额多少可以立案标准?一、集资诈骗金额多少可以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以非法......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最多判多少年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最多判多少年?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最重的判刑标准是7年有期徒刑,但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


·外派劳动合同范本具体是什么?
      外派劳动合同范本具体是什么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


·土地使用权最早到期是多少呢,土地管理办法有什么
      土地使用权最早到期是多少呢,土地管理办法有什么土地一直是人们关注的话题,不少人努力工作都是为了能够拥有属于自己的土地和房屋,这也是由于中国土......


·私募基金认购的要求是什么?
      私募基金认购的要求是什么?一、私募基金是什么私募基金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用来指称对任何一种不能在股票市场自由交易的股权资产的投资。被动的机......


·随着近几年我国房屋交易市场的繁荣发展,在房产价格不断走高的同
      随着近几年我国房屋交易市场的繁荣发展,在房产价格不断走高的同时,交易数量也不断增加,作为一般老百姓家庭中最重要、价值最大的资产,购房者在购买......


·醉酒肇事逃逸重考驾证怎么报名,有什么不同吗?
      醉酒肇事逃逸重考驾证怎么报名,有什么不同吗?肇事逃逸重考驾证与正常的报考流程没有任何区别,正常报名参加训练和考试即可。但是肇事逃逸者的驾照会被......


·借条的诉讼时效为多久 超过诉讼时效怎么讨债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人在个人借贷时出具书面借条。但是人们在出具借条时没有固定的格式,有的有还款期限,有的没有。这往往......


·青岛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青岛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青岛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全称):_________承包人(全称):________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