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婚姻法中规定:
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离婚)手续必须是双方自愿的前提下,任何一方不得威逼胁迫以及欺诈的形式骗去办理手续。同时还指出,男女双方办理离婚手续时采用的两种办法:一是双方协商好去民政局办理;二是无法通过协商达到离婚目的的,那就采取法院诉讼由法院判决处理。
关于婚姻财产分割的问题,要先考虑几种情况,有没有婚前财产,有没有约定过婚内财产如何分配处置的情况。根据这两条情况,才能处理在离婚时财产分割的问题。
离婚财产分割如果是通过协商解决的办法,相互要考虑对方生活实际情况(孩子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等),其次如果一方是过错方导致家庭破裂的,应给予对方适当补偿。还有就是婚前个人财产不计算在离婚分配中(向法院诉讼,法院也不支持分配婚前财产)。
然后就是向法院诉讼申请离婚的情况,法院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及妇女权益保障法法和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出依法判决。
(一)婚姻法中规定:
具备以下行为条件的在申请离婚时需要补偿无过错当事人:
1、犯有重婚罪以及外遇同居
2、家庭暴力虐待妻子子女的
3、吸毒赌博不良恶习的
(二)离婚法原则
优先保护妇女子女原则。男方不得在女方怀孕期、待产妇以及哺乳期向女方提出离婚(女方同意除外)
公平公正原则。男女双方个人婚前财产各归各自所有,离婚诉讼时根据具体情况驳回诉讼(讨要彩礼等原因除外)
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婚姻法第46条)
婚姻法中对婚姻财产有具体说明,婚内共同财产是从婚姻登记处登记生效日开始到婚姻关系期结束之日的时间段来计算俩人婚内财产的。
婚内财产包括双方的工资、经营或者生产产生的利益以及一方的知识版权费;物质层面上包括,双方共同购买的家用电器或者汽车等。
不包括在离婚分割财产名单中的是:
1、一方婚前财产
2、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嘱规定的遗产分配所得
3、一方的伤残医疗费、补助费以及其他专人独享费用
总结一下:离婚财产分割要根据婚姻关系期内产生的财产而定,属于对方个人的财产不在分配清单中;一方有过错的要适当补偿不过错方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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