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需要承担的责任包括哪些?
一、公司法人需要承担的责任包括哪些?
1、刑事责任
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的责任主要源于“单位犯罪”。在刑事法律用语中,对“公司”、“企业”,统一表述为“单位”,单位犯罪的,单位要承担罚金责任,许多情况下还要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这里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经常与“法定代表人”是重合的。
以下是几类常见的单位犯罪
(一)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犯罪(集中规定在刑法第140条至第148条)
包括生产、销售假药、劣药、食品、农药、化妆品等。在这类单位犯罪中,将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刑罚最重至死刑。由于近年来有毒有害食品泛滥,食品犯罪是目前打击的重点。
(二)走私类犯罪(集中规定在刑法第151条至第153条)
这类犯罪包括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文物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淫秽物品罪、走私废物罪等。最长刑期可达10年以上有期徒刑。实践中,法定代表人涉及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案例比较常见。
(三)商业贿赂类犯罪
包括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163条)、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164条)等罪名。一般来说,收受财物的金额只要达到5000元,即可达到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数额标准。打个比方,收受一个苹果手机就够了;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数额标准目前是1万元,在这个物价高企的时代,可能几张购物卡、加油卡就已经触碰到了刑法的高压线。
(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
实践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发生几率较高,特别是在沿海经济较发达地区。
2、民事责任
如前所述,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需要直接承担民事责任,但也有例外。以下情况法定代表人可能直接承担责任:
(一)因经营过错而需向本单位法人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因为法定代表人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本单位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那么,法人可向该法定代表人追偿。这也是最为常见的法定代表人责任。比如,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合同,第三人不知道或不可能知道其超越权限的(即法定代表人构成表见代理情形的),该合同有效,但如果因此给本单位法人造成损失的,该法定代表人可能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二)法定代表人可能面临的合同违约责任
公司、企业出于管理考虑,有时会与法定代表人签订经营管理合同,更进一步地约定法定代表人的权利义务。如果法定代表人没有尽到相应合同义务时,公司、企业可以基于民法典相应规定,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合同违约责任。
(三)侵权责任
如法定代表人单独或者与第三人相勾结,损害本单位法人利益,侵害法人财产,该法定代表人可能向本单位法人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赔偿责任。
(四)股东责任
法定代表人往往是公司股东,作为公司股东或者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时,以下法律责任较为常见:
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股东,如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将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揭开公司面纱”理论,如果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将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类似的,如果是一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唯一股东,当其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其个人财产时,其将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或股份公司发起人时需承担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责任,一旦出资人未按规定缴纳出资时,除应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需向已按期足额缴纳的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或按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事物都是有两面性的,对于公司法人也是同等的适用,对于公司而言,法人承担着权利与义务,当收益时他们享受利润,当存在风险时,如民事和刑事责任时,将由公司法人来承担,刑事责任主要是对于公司涉及的经济和商业等类型的非法经营,可能会由法人承担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纠纷调解程序如何进行?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纠纷调解程序如何进行?在购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过程中,如果很多公司企业进行投标或参与拍卖最后获得使用权存在程序瑕疵时,就会发生......
·异地可以诉讼离婚吗 异地起诉离婚怎么办理
无论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夫妻在婚后分居离婚生活,此时长时间的不在一起生活,必然会对双方的感情造成影响,久而久之就很容易出现离婚的情况。而此时身在......
·江苏省农村拆迁补偿办法都有哪些规定?
江苏省农村拆迁补偿办法都有哪些规定?在我国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相对较落后,为了改变农村的贫困面貌就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拆迁重建。农村的......
·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出让的区别是哪些?
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出让的区别是哪些?一、土地使用权1、土地使用权(LandUse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
·1、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但未达12分的
1、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但未达12分的,应当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教育学习和审验。2、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的,应当......
·关于刑法中玩忽职守罪主客观要件是什么?
关于刑法中玩忽职守罪主客观要件是什么?本罪在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故意不构成本罪,也就是说,行为人对于其行为所造成重大损失结果,在主观上并不是出......
·债务人欠钱起诉后还不还怎么办
债务人欠钱起诉后还不还怎么办?法院判决债务人不执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
·怎么解决公摊面积纠纷
怎么解决公摊面积纠纷一、怎么解决公摊面积纠纷作为房屋总建筑面积的一部分,分摊面积的多少,直接影响购房者实际获得的使用面积。对此尽管《北京市......
·宴请是否能认定工伤
1.考量是否存在单位授权该项内容为关键判断因素,在于审查宴请前或宴请时有无单位的明示或默示授权,例如有无提前经过报请单位批准或是否出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