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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申请费用规定具体?

商标转让申请费用规定具体有哪些
  
  商标转让申请费用规定具体有哪些
  
  1.商标转让流程适用《商标法》第四十二条。
  
  第四十二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第四十三条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商标转让所需文件:
  
  A、《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B、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C、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D、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E、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3、商标转让时间:大约需要6-10个月左右。
  
  商标转让形式有3种:
  
  1.合同转让
  
  转让人通过合同,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种形式的转让一般是有偿的,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而收取一定的转让费用。
  
  2.继受转让
  
  注册商标的继受转让,有两种情况:
  
  (1)注册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结束后,有继承人按继承程序继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册商标。
  
  (2)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企业被合并或被兼并时的继受移转 。
  
  3.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这种转让形式一般发生在公有制国家。这里说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财产流转的计划和行政。例如我国国有企业根据行政命令发生分立、合并、解散或转产,必然会发生注册商标主体变化的问题。
  
  商标的转让申请,需要自己进行一定的咨询,对于具体的费用问题,除了有关部门的规定外,还需要自己注意其中的细节,否则自己的权益维护就会失去一定的保障,但是在具体问题的处理上还要结合原商标持有人的利益需求,进而维护自己的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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