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解除劳动合同社保怎么处理?

一、解除劳动合同社保怎么处理?
  
  解除劳动合同社保的处理方式是:
  
  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要注意,必须获得经济补偿,还有失业金补贴。
  
  办理手续手续后,要拿到离职证明、社保手册、医疗保险缴纳单,然后,先到劳动局办理失业证注册失业;才能到人社局办理社保转接,就可以自己缴纳社保费用。
  
  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配合办理档案社保等迁移手续,有新工作单位的,可以将档案社保等转移至新单位,没有新单位的,一般当地人才市场会提供暂时接收的手续,可以咨询一下。入职新单位一般都会要求提供离职证明,在离职的时候,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开具离职证明。
  
  二、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解除劳动合同后,员工需要按照公司的相应流程办理离职手续,并将离职材料保存妥善以便新单位使用。社保方面需要原单位协助员工上报社保减员的工作,做好员工档案和相关手册的转移。这个过程可以自己办理也可以原单位协助办理,双方自行商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分居多久可以判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分居多久可以判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分居多久都不会离婚,分居只是说明双方的一种婚姻状态,并不是离婚的条件,法律上只规定了双方感情破裂的情况下,可以......


·夫妻一方有精神病都同意离婚能离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中明确了几种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经调解无......


·哪些债务算夫妻共同债务
      哪些债务算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


·附带民事上诉刑事部分生效是否可以?
      附带民事上诉刑事部分生效是否可以?附带民事上诉刑事部分生效是可以的,对于生效部分不满意,可以上诉。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


·如何预防工程款拖欠
      如何预防工程款拖欠(一)、承接工程要谨慎。对建设单位的信誉、资金到位情况、施工手续等要了解清楚,做到对单位信誉低,须巨额垫资的工程不承接。......


·单位如果辞退怀孕员工怎么赔偿多少
      单位如果辞退怀孕员工怎么赔偿多少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


·中国抢注商标维权办法是什么?
      中国抢注商标维权办法是什么?1、准备商标在先使用知名度、商标被恶意抢注的证明证据,在在抢注商标的公告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递交证明。2、若商......


·分居期间的夫妻债务要怎么处理
      分居期间的夫妻债务要怎么处理实践中不管夫妻是因为什么原因而造成分居的,在分居期间双方都是要各自生活,因此除了会取得财产外,同时也有可能欠债。......


·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申请法院对车辆进行保全的情
      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申请法院对车辆进行保全的情况。而此时法院也要根据法律中的规定进行审查,而不是只要提出了保全申请的就一律会受......


·构成股东挪用资金罪的标准有哪些?
      构成股东挪用资金罪的标准有哪些?1、挪用本单位资金的数额。这是衡量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一个重要方面,对于挪用单位资金罪中“数额较......


·绿化用地土地使用权需要缴纳税费吗
      现在我国普通公民对小区的绿化环境和政府的一些绿化工程都是非常关注的,因为在城镇污染比较严重的情况下,绿化工程对改善空气污染度是有很大作用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