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北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随着各地交通事故的不断发生,对受害人的赔偿也成了人们最关心的问题。各地都制定了符合当地情况的赔偿标准,最大限度地保护受害人的利益。下面我们为您介绍北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帮您了解北京对交通事故所制定的标准。
  
  2016年北京市发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2859元/年;
  
  人均消费性支出36642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569元/年;
  
  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5811元/年。
  
  其他赔偿项目如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等通常依据实际发生的原则确定赔偿金额,没有固定的计算标准和公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发生人身损害案件,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受害人居住地(户籍地)的不同适用城镇和农村两个不同的赔偿标准。
  
  如果受害人或者其他赔偿权利人的户籍是城镇户籍,则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
  
  如果受害人或者其他赔偿权利人是农村户籍,则按照农村居民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但是,如果受害人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是可以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的。此外,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即在同一事故中既有城镇户籍人员,也有农村户籍人员的,可以统一按照同一标准确定死亡赔偿金。
  
  一、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城镇标准:1057180元,即52859元×20年
  
  2、农村标准:411380元,即20569元×20年
  
  二、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具体计算方法:
  
  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为基准,一至十级伤残分别以100%至10%为赔偿系数。
  
  1、城镇标准
  
  一级伤残:52859元×20年×100%
  
  二级伤残:52859元×20年×90%
  
  三级伤残:52859元×20年×80%
  
  …………
  
  以此类推。
  
  十级伤残:52859元×20年×10%
  
  2、农村标准
  
  一级伤残:20569元×20年×100%
  
  二级伤残:20569元×20年×90%
  
  三级伤残:20569元×20年×80%
  
  …………
  
  以此类推
  
  十级伤残:20569元×20年×10%
  
  如果受害人不构成伤残等级的,则没有伤残赔偿金。
  
  三、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计算方法和残疾赔偿金额计算方法相同。按照户籍性质和伤残等级计算。
  
  需要注意:
  
  第一: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第二: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第三: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四、丧葬费
  
  丧葬费同意确定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北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对交通事故所造成的各种损失,需支付的各种费用做出了明确的划分。北京市不同地区的赔偿标准也略有不同,符合当地人民的经济状况,客观公正。当然,有时也会出现赔偿金计算有误的情况,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如何确认婴儿被高空坠物打死的法律责任
      每天都有意外发生,车祸、工伤、医疗事故死亡、商业纠纷都让人手足无措,甚至在大街上行走的时候也会有意想不到的意外发生。就拿婴儿被高空坠物打死怎......


·劳动合同法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生活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有时由于劳动者跳槽或者用人单位的原因,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是......


·刑法犯罪未遂的处罚依据是什么
      刑法犯罪未遂的处罚依据是什么《刑法》对犯罪未遂的处罚规定: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


·当兵政审必须本人在场吗
      当兵政审不需要本人在场。政审一般在体检结束后马上进行,不过一般本人可以不参加。因为政审主要是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等人的单位(退休或无业的由......


·我国著作权法保护范围是怎样的
      我国著作权法保护范围是怎样的一、我国著作权法保护范围是怎样的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


·在行政拘留撤销后能否重新作出?
      在行政拘留撤销后能否重新作出?我们您都知道,行政拘留并不是一件很光彩的事情,但是,还是有人试图挑战法律的权威,去做一些知法犯法的事情,行政......


·交通事故伤情鉴定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
      交通事故伤情鉴定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


·合同诈骗罪一二审判决规定是什么?
      合同诈骗罪一二审判决规定是什么?合同诈骗罪一二审判决规定是是需要严格的按照合同诈骗罪定罪量刑。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


·法律规定网络诈骗多少
      法律规定网络诈骗多少钱判刑?现在不法分子诈骗手段非常多,包括网络诈骗、电信诈骗和手机诈骗等,其中不少人都遭遇过网络诈骗。按照法律规定,网络诈......


·最高院关于玩忽职守的规定有哪些条文
      最高院关于玩忽职守的规定有哪些条文一、最高院关于玩忽职守的规定有哪些条文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


·变更监护权的情形是什么
      变更监护权的情形(一)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