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普通电动三轮车有醉驾吗?

一、普通电动三轮车有醉驾吗?醉驾普通电动三轮车在道路上行驶,也是按照驾驶机动车醉驾的行为进行司法判定。《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意见》指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刑法》133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二、量刑1、《刑法》133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2、《刑法》42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3、《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意见》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4、《刑法》72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5、《刑法》73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分析评价:1、本案被告人或判刑为拘役并处罚金。2、因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酒精含量为360.2mg,按规定要从重处罚。3、因犯罪情节较轻,如果认定为有悔罪表现,则会判缓刑。普通电动三轮车在造成交通事故时,如果驾驶人员被检查认定为醉驾,也是要按照醉驾机动车辆的司法程序来判定。特别要注意的是,目前市场上的电动三轮车大多不符合生产标准,很多都是超标准生产,例如速度和电压都是超过法定标准的,需要提醒驾驶人员注意安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股东申请法院强制解散公司的条件
      股东强制解散公司的法定条件: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该困难应当理解为公司治理中的严重困难,而不仅不仅理解为公司财务困难。2、继续存续会使......


·夫妻财产公证去哪里办理?
      夫妻财产公证去哪里办理?一、夫妻财产公证去哪里办理?夫妻财产公证是去当地的公证部门。另外,如果夫妻双方有书面的财产约定,不用公证,同样会受......


·五险一金单位未交怎么投诉
      员工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投诉,由当地的社保征收机构责令用人单位,并可申请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保费,书面通知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划......


·委托人拿借条去收钱注意什么?
      委托人拿借条去收钱注意什么?一、委托人拿借条去收钱注意什么?委托人拿借条去收钱注意签署一份有效的委托合同,委托代理是民事领域的重要合同种类......


·非法制造弹药罪既遂会判得重吗?
      非法制造弹药罪既遂会判得重吗?一、非法制造弹药罪既遂会判得重吗?非法制造弹药罪既遂会判得重,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


·一、广西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广西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项目有哪些?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


·一、起诉抚养费的标的的诉讼费包括哪些?
      一、起诉抚养费的标的的诉讼费包括哪些?诉讼费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三种抚养费的诉讼费按照诉讼标的计算。1、案件受理费。含第......


·工伤管理条例主体是怎样规定的
      工伤管理条例主体是怎样规定的在上班时由于操作不当或其他原因导致的事故伤害,或是由于工作环境导致的职业病,以及上下班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都属于工......


·殴打他人寻衅滋事的区别是什么?
      观看电视时,新闻报道中总会报道某某团体寻衅滋事或者某地发生殴打他人案件。寻衅滋事和殴打他人都是违法行为,都需要承担法律后果。轻则拘留罚款,重......


·个人借钱要约定借款用途吗
      我们知道企业从银行获得贷款很多情况要约定用途,有时候甚至是专款装用,那如果是个人借钱还要约定借款用途吗,另外个人借贷能先扣除利息吗?毕竟利息先......


·定金合同的效力有哪些?
      定金合同是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而订立的从合同,可是很多人只知道订立该定金合同的效力有哪些,因为效力关乎于合同能否约束双方以及如何约束双方,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