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抚养费包括哪些费用所谓的抚养费一般指的是夫妻两个

抚养费包括哪些费用所谓的抚养费一般指的是夫妻两个人或者一方不能对孩子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孩子的费用。抚养费是必须要给还没有成年的孩子的,因为未成年的孩子还不具备自己赚钱养活自己的能力,所以抚养费是对他们能健康成长的一种保障,抚养费一般包含的费用有:日常生活费(吃、住、玩、买必需品等)、对孩子教育培养的费用还有生病治疗产生的费用等。生活费:指的是生活必须要产生的费用。如果孩子要买手机、游戏机、电脑、相机等不是生活必需品产生的费用、想要出去玩的费用等,都不是生活必需品,孩子的家长是可以不支付的。教育费:这里的抚养费指的是上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产生的费用,并且是公立学校,如果孩子上的是私立或者是贵族学校,以及额外的兴趣辅导班,这些费用不应该在抚养费范围之内,孩子的家长是可以不支付的。医疗费:要是孩子发生重大疾病,需要巨额治疗费的,平时支付的抚养费对于巨额的治疗是不够的,像这种情况,可以再起诉,要求另外一方一起承担治疗费。抚养费支付的标准是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还有双方的能力和当地的消费水平生活水平来定的。我国最高法院提供了以下参考标准: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可以按照每个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支付。要是需支付两个以上未成年人抚育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一些,但一般不能超过每月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以按照一年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支付,要是需支付两个以上未成年人抚育费的,可以按照每月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比例支付。有特殊情况的,在另外协商。《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私生子继承规定是什么?
      私生子继承规定是什么?私生子继承规定是可以按照我们国家的《继承法》规定享受继承权。《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


·主合同无效抵押有效吗
      主合同无效抵押有效吗在日常经济生活中,我们或多或少会接触到担保和抵押。但有些朋友在进行抵押的过程中会产生这样疑惑:主合同无效抵押有效吗?为了避......


·刑事自诉案件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自诉案件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刑事自诉案件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犯罪已过刑法规定阿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二)被告人死亡的......


·我国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条件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规定包括: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对内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对......


·主动离职起诉企业要求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主动离职起诉企业要求赔偿的情形有哪些?自己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除非是因为公司有以下违法行为导致辞职的: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


·周六周日加班工资怎么算?
      周六周日加班工资怎么算?一、周六周日加班工资怎么算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


·由于中国人讲究风水,尤其是对先人的墓地、所居住的房屋更是看中
      由于中国人讲究风水,尤其是对先人的墓地、所居住的房屋更是看中风俗问题,因此在实际购买这些东西的时候往往需要忌讳的地方就比较多。而说到买二手房......


·夫妻手写的离婚协议有效吗
      夫妻手写的离婚协议有效吗夫妻手写的离婚协议是有效的。具体我国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书写要求的规定有:1、在内容上的规范:(1)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


·昆山立案侦查需要多少的时间?
      昆山立案侦查需要多少的时间?一、昆山立案侦查需要多少的时间?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需要一个月的时间,如果案件复杂的涉案人员较多的可以适当延长。......


·立即辞退员工经济补偿标准是什么?
      立即辞退员工经济补偿标准是什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医疗过错鉴定时间有哪些限制
      在对医疗事故纠纷进行处理的时候,要先确定清楚实际的过错情况是怎样的,这对事故的处理才会有所帮助,而之后也才能清楚的知道当事人应该对此次事故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