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如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

如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者一方:提前30日,试用期提前3日,用人单位违法不履行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合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可以立马走人。
  
  用人单位一方:劳动者有过错,可以解除合同;劳动者符合法定情形,提前30日或者多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有关的部门会给出详细的解释,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会有一定的限制,所以自己要合理的进行咨询,减少自己的利益损失,但是更为关键的还是自己的手续的办理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这样自己的利益就不会得到直接损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投标保证金溢缴款是什么?
      投标保证金溢缴款是什么意思一、什么是溢缴款所谓溢缴款是指信用卡客户还款时多缴的资金或存放在信用卡账户内的资金,取出溢缴款需支付一定金额的费......


·协议分割
      协议分割夫妻协商财产分割,根据自愿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平分,可以归一方所有,也可以约定赠给子女,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必须要双方自愿,而且......


·多次盗窃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对于一般的盗窃行为,其实要看实际的数额是多少,才能认定是否构成盗窃罪。但要是属于入户盗窃、扒窃或者多次盗窃的话,由于算是特殊的盗窃情况,定罪......


·如果员工工作不好可以辞退吗
      如果员工工作不好可以辞退吗?员工工作不好的可以辞退,《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


·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应当载明的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  (三)债券的利率;  (四)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五)债券发行的起止日期;......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未遂怎么判罚?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未遂怎么判罚?一、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未遂怎么判罚?应当对照既遂的标准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第四百零九条规定,“从事传......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是什么?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是什么水利工程建设是国家经济发展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水利工程的好坏关系到民生,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国家对于水利工程......


·土地转让与流转的区别有哪些?
      土地转让与流转的区别有哪些?土地转让与流转的区别主要是针对土地性质及办理程序不同。土地流转,是对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不涉及所有权的转移,土......


·母公司用注册资本注册子公司吗?
      一、母公司用注册资本注册子公司吗注册一个子公司与注册一个独立公司是一样的.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公司一定......


·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私人合法吗
      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私人合法吗?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私人的行为是合法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仅能转让给本集体成员,且不可以转让用于非......


·如今房地产行业在每个地区基本都有独立的开发商,不管是作为开发
      如今房地产行业在每个地区基本都有独立的开发商,不管是作为开发商,还是户主。一直都有因为房屋建设工程质量出现的一系列事故,为了避免和杜绝该类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