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监视居住是不是等待判刑

一、监视居住是不是等待判刑
  
  不是;是否被判刑最终要看法院的判决,有犯罪嫌疑也可能被监视居住。
  
  1、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2、是否会被判刑还是得取决于法院的审理,监事居住后可能会向一般的案件一样被提起公诉,也可能会免于起诉等,监视居住这个强制措施本身是不会影响到后面的刑诉流程的。
  
  二、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可以对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依《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决定。
  
  监视居住的规定
  
  新《刑诉法》第七十五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综合上面所说的,监视居住主要就是对犯罪嫌疑人的一种监视,不管是生活还是其它的活动都是在执法人员的注视下,如果在这期间证据齐全,确认犯罪的实事,那么就可以实行下一步的行为,但是如果在监视的时间已到没有任何的证据,那么就可以取消监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不区分主从犯判刑一样吗
      不区分主从犯判刑在共同犯罪的刑事案件判刑有可能是一样的。如果在共同犯罪中,所有参加人的作用基本相当的,也可以不分主、从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


·授予发明专利的实质条件?
      授予发明专利的实质条件有哪些一、授予发明专利的实质条件有哪些我国《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


·诽谤罪构成要素包括什么
      诽谤罪构成要素包括什么(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人......


·民事诉讼的财产保全适用的条件有哪些?
      民事诉讼的财产保全适用的条件有哪些?(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2)情况紧......


·一、辞职如何终止劳动合同?
      一、辞职如何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辞职后,就解除了劳务工作关系,劳动合同当即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


·民法总则第173条应如何理解?
      民法总则第173条应如何理解?在当前各项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中,都不可避免会存在委托代理的情况,如果对委托代理双方的权力责任没有明晰的规定,就会......


·房子抢建怎么认定
      房子抢建认定:不按要求建设,并加快速度以提前或及时完成建筑。单纯的抢建房屋并不会导致征收方陷入错误认识以致进而处分补偿款项。构成诈骗的是和拆......


·对单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需要公告吗
      对单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需要公告吗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不需要进行公告,主要是因为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在法律地位上是相对独立的,另外两者在......


·交通事故人伤理赔需要什么材料
      交通事故人伤理赔需要什么材料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在杭州的居住证明(如果有);(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3)门诊病历......


·公司劳动合同没给员工怎么办
      公司劳动合同没给员工怎么办用人单位不肯给员工劳动合同,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


·处罚网络诈骗法律条例条规有哪些?
      处罚网络诈骗法律条例条规有哪些?处罚网络诈骗法律条例条规有哪些?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