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辞退有赔偿吗?
在试用期里,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员工需说明理由
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只要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就可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加以限制;但是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符合法定条件。有的用人单位认为在试用期可以随时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但是随时解除不等于随便解除。《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2、根据《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内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试用期,原本是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相互了解对方而约定的考察期,现实中有些单位利用试用期薪资待遇较低做文章,应聘者最后总是被判“不合格”,还没转正就被辞退,而这些单位也堂而皇之地一直使用廉价劳动力。遇到类似情况,员工有权找用人单位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解决,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我国的法律保护,相关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相关的企业无故对劳动者辞退的也应补偿劳动者的损失。我国的劳动法律规定,按照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办法,对这类劳动者进行相应的补偿,拟补劳动者的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离婚按揭房变更贷款怎么办?
一、离婚按揭房变更贷款怎么办?1、双方带上离婚协议书、身份证、房产证、离婚证、找银行申请做“夫妻析产”名义变更(在没有还清贷款的情况下,银行出同......
·如何计算离婚损失费
如何计算离婚损失费因为青春损失费的赔偿依据的是精神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因此损失费的具体计算方法也应当参照精神损害赔偿的方法。1、损害赔偿的......
·商标所有人续展商标怎么收费?
商标所有人续展商标怎么收费?一、商标所有人续展商标怎么收费?需要500元的官费,如果是在宽展期办理的还需要交纳500元的宽展费用,一般十五天左右......
·一、离婚经济赔偿金影响因素有哪些?
一、离婚经济赔偿金影响因素有哪些?依据司法解释的内容和在审理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案件中法官的具体做法,我们大致认为可以依据以下几个因素来确定离婚......
·刑法工程质量规定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若存在瑕疵,将极易导致工程事故的发生,若造成了工程事故的发生,相关责任主体是需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的,检查验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必须遵守......
·侮辱尸体罪与强奸罪的区别是什么?
侮辱尸体罪与强奸罪的区别是什么?从道德层面来讲,我们对待死者应有最基本的尊重,更不要说是活生生的人了,而今天我们讨论的两种犯罪正是已经丢掉了......
·对于夫妻双方能签借条吗?
对于夫妻双方能签借条吗?夫妻双方能签借条,法律上未规定家庭借条的具体格式,但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书写: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最好能附......
·入股分公司只写了收据受法律保护吗?
入股分公司只写了收据受法律保护吗?入股分公司只写收据是有法律效益的;收据可以作为法律依据,且有对方公司的财务章,基本上已经认定你们交易的事实......
·建筑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吗?
建筑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吗?一、建筑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吗?可以签订;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组成部分,不能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对外行为的法律后果......
·买房住房公积金夫妻共同财产吗?
买房住房公积金夫妻共同财产吗?买房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解释......
·赌博罪与聚众赌博罪一样吗?
一、赌博罪与聚众赌博罪一样吗?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所谓聚众赌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