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非法占用农用地是否有单位犯罪?

非法占用农用地是否有单位犯罪没有单位犯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的法律以及有关行政法规中关于土地管理的规定。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如何判刑?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条 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三、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犯罪主体是什么?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自然人非法占用耕地,主要是指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实施了非法占用耕地行为的自然人。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凡违反该程序私自占用数量较大耕地的居民均可构成本罪的主体。单位非法占用耕地,主要是指单位在国家建设用地、本单位发展建设和乡(镇)村建设用地过程中,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行为。综上所述,我国非常重视土地的使用,所以对于农业用地方面有严格的规定,如果有人非法占用农用地的,只要数量达到了一定的标准就会进行立案,公安机关则会介入调查,而对于该罪的处罚,一般是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关于待岗《劳动合同法》中有什么规定
      关于待岗《劳动合同法》中有什么规定 在公司经营困难或其他因素下,会经过双方协商,安排劳动者待岗,待岗不同于失业,双方都还存在着劳动关系,应......


·购房者在买房时大多关注房屋的价格,交通情况以及配套设施完善程
      购房者在买房时大多关注房屋的价格,交通情况以及配套设施完善程度等方面,但却往往忽视购房之后产生的税费问题。其实税费的缴纳在购房价款中占有相当......


·反不正当竞争行为是?
      反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有哪些反不正当竞争行为内容有:1、混淆行为。混淆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经营活动中,以种种不实手法对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作虚假表......


·刑事诉讼法的证明有哪些特征?
      除了公理、常识、科学公式等不需要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证明的,其他的都是需要的,刑事诉讼中的证明是对于一个嫌疑犯是否能够摆脱嫌疑或者是否能够定罪......


·在农村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父母怎么立遗嘱
      在农村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父母怎么立遗嘱一、在农村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父母怎么立遗嘱?立遗嘱的方式分别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


·合同期间要辞退员工需要什么条件?
      一、合同期间要辞退员工需要什么条件?1、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


·铁路运输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铁路运输合同范本是怎样的?近几年,随着我国铁路运输高端技术的成功开发和推广应用,火车这种传统的运输方式现在又焕发出新的活力,快速、便捷、安......


·对于哪些行为侵犯专利权
      哪些行为侵犯专利权1、未经许可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2、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3、销售、许诺销售未经许可的专利产品的行为;4、使用专利......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顺序是怎么规定的?国家对于监护人的职责以及相关标准,小编认为,大部分读者应该都能够了解,那么监护人的具体监护顺序应该是怎样......


·继承房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继承房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继承房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婚姻关系存在期间夫妻生产经营所得,应当由夫妻共同拥有......


·劳动关系确认只能单独起诉
      劳动关系有的时候并不明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关系难以确认,这个时候就需要对劳动关系进一步确认,确保劳动关系存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