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诉讼保全的解除条件是什么

诉讼保全的解除条件是什么诉讼保全的解除在《民事诉讼法》中有明确的规定,诉讼保全的法定解除条件是:1、申请人自愿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或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撤诉并经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则采取保全措施的目的和意义已不复存在,人民法院亦及时解除诉前保全。2、被申请人提供了相应数额的可供执行的财产担保,应当解除财产保全。对被申请人提供的担保,人民法院应当严格审查,被申请人提供的担保可以是现金担保、实物担保,也可以是资信可靠的保证人出具的保证书。无论何种担保,要以人民法院易于控制和便于执行为标准。担保金额要与保全财产的价值或申请人请求的价值相当。实践中,担保一般是现金或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资信很好的大型企业出具的担保。另外,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担保应是无条件、无期限、不可撤销的,否则不予接受。若担保人提供了金额不足的担保,可以接受,但仅对相应价值解除保全,而对与不足部分相当的财物,继续实施保全措施。3、有其他应当解除保全措施情况发生的,如当事人已自觉履行了调解书或判决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或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或上级法院发现采取保全措施明显错误的等,均应依法及时解除财产保全。二、诉讼保全的申请条件是什么诉讼保全是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做出的,当事人申请诉讼保全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提出诉讼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或者包含给付之诉的合并,即提起诉讼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因为诉讼保全的对象是双方争执的标的物,或者与争议有关的财物,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案件在判决后能得到切实执行。而民事执行必须是给付之诉,即必须有给付内容。因此,如果申请人将不具有财产给付内容,采取保全措施也就失去了意义。单纯的确认之诉、变更之诉,都不具有给付内容,不适用诉讼保全。2、必须具备诉讼保全的前提。必须是有可能因为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国家、人民财产的进一步损失,使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和造成无法挽回的遗患后果。一般情况下申请人还需要提供担保。在诉讼之前和诉讼过程中,其实当事人都是可以向法院申请进行保全的,而这里的保全,比较常见的就是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一般在诉前申请进行保全的,往往会要求申请人同时提供一定的担保,毕竟此时诉讼程序尚未启动,这样做也是为了避免出现申请人随意损害到被申请人利益的情况出现。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劳动合同丢失怎么办, 是可以补签的。
      劳动合同丢失怎么办,是可以补签的。一、一般一式三份,由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和劳动部门各保存一份。如果劳动者保存的一份丢失,可以到用人单......


·哪些情形下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医疗机构有哪些免责事由?
      哪些情形下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医疗机构有哪些免责事由?一、推定有过错的情况《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


·申请按揭不成怎么办 一、什么是按揭,按揭的性质是什么?
      申请按揭不成怎么办一、什么是按揭,按揭的性质是什么?按揭贷款,即购房抵押贷款,是购房者以所购房屋之产权作抵押,由银行先行支付给开发商,以后......


·龙阳路工伤鉴定的标准是什么样子的?
      在工作过程当中受了伤的话,一般都是属于工伤的,对于这个工伤单位是需要根据相关部门的工伤认定来进行赔偿的,但是在做工伤认定之前,首先要进行的便......


·2023抢夺罪能否判缓刑
      成立抢夺罪能否判缓刑适用缓刑是在维持原判刑罚效力的前提下给犯罪人以悔过自新的机会,是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在刑罚运用中的具体化。法律没有......


·同居子女抚养纠纷起诉书怎么写?
      同居子女抚养纠纷起诉书怎么写?一、同居子女抚养纠纷起诉书怎么写?自1994年2月1日之后我国法律不再认可事实婚姻。是否有结婚证为判断婚姻关系的唯......


·申请进行劳动仲裁交费吗
      申请进行劳动仲裁交费吗一、申请进行劳动仲裁交费吗为了减轻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劳动者的经济负担,同时保障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工作经费,劳动争议调......


·法人变更时股东只有一人决议还需要写吗?
      法人变更时股东只有一人决议还需要写吗?一、法人变更时股东只有一人决议还需要写吗?法人变更时,股东只有一个人的公司(企业)不需要股东会决议。......


·房地产交易的三种方式?
      房地产交易的三种方式有哪些一、房地产交易的三种方式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条:房地产交易的形式主要有房地产转让、......


·对于买卖婚姻的处理方法如何办理
      对于买卖婚姻的处理方法如何办理(1)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1条之规定,买卖婚姻属于可撤销的婚姻。买卖婚姻的当事人可按《婚姻法》第11条之规定,自结婚......


·家庭贫困证明模板
      上高中或者大学了以后,由于已经超出了九年义务教育的范畴,学费等相关费用与之前相比较而言都有了一个很大的跨越,一些贫困的家庭可能因为各种原因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