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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发生交通事故就不可避免涉及到赔偿问题,而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赔偿是交通事故赔偿中较为特殊的一种,我国各个省市由于经济发展状况等的差异,不同地区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也是不一样的,那么江西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最新情况是怎样的?我们为您提供如下参考:
  
  
  一、江西省统计数据
  
  本文所提供的赔偿标准系参照江西省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总结得出:
  
  1、城镇住户人均可支配收入:26500元/年
  
  2、农民人均纯收入:11139元/年
  
  3、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 16732 元/年
  
  4、农民生活消费支出:8486元/年
  
  5、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未公布):去年43582元/年
  
  二、江西省赔偿标准
  
  1、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500元× 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139元× 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500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139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500元×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139元×5年
  
  2、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丧葬费=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今年数据暂缺)
  
  3、被抚养人生活费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6732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8486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丧失劳动能力)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6732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8486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6732元×[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8486元×[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6732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8486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司法解释》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可以看出,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死亡赔偿金是跟该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挂钩的,另外其他赔偿费用的数额以及赔偿年限需要根据受害人实际情况判断,包括丧葬费以及被抚养人生活费。如果您还想了解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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