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案财产恶意转移怎么认定?

离婚案财产恶意转移怎么认定?
  
  如果夫妻一方在离婚时,有恶意转移财产行为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但是自己的主张必须有足够的证据支撑,必须证明对方有转移财产的行为。
  
  1.转移已有存款;
  
  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
  
  3.私自出售房屋;
  
  4.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财产;
  
  5.私自无偿转让或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等。
  
  恶意负债的情形一般有:
  
  1.制作虚假的欠条;
  
  2.虚报开支;
  
  3.利用关联企业负债等。
  
  建议可以尝试采取以下对策:
  
  1.搜集其存折线索,记下其开户行,无论其将款转入何方,都不会有太大影响,可以申请法院查询转账记录,法庭上让其说明存款去向和用途,审核其转款必要性;
  
  2.搜集其收入状况的线索,必要时律师出面调查,如果对方有很高的收入,但又不见存款,法庭上责令其说明收入开支,审查开支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3.对于转移转移不动产的:既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任何一方无权单方出售转让,否则另一方可以主张买卖无效,并追究其转移之法律责任;
  
  4.对于转移一般物品的:保留好购物发票;
  
  5.对于低价出售夫妻共同财产和利用关联企业恶意负债的:可以主张其行为无效,因为其显失公平和侵犯了夫妻一方的利益或公司利益或其他股东利益。
  
  6.对于制作虚假债务的:与债权人对质,询问细节问题,列出提问提纲,审查债务形成时间,必要时做笔迹鉴定,审查债务用途和必要性等等。
  
  7.对于虚报开支的:审查开支凭证,审查真实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必要时向有关单位调查了解。
  
  在离婚的时候如果涉及到财产分割的话,是不允许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恶意转移的,如果对于离婚财产进行恶意转移的话,只要收集到相关证据,在法庭上进行公示,那么在财产分割的时候会分到的比例会减少,并且对方可以要求进行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司法鉴定在诉讼案件中往往在审理时能提供最具权威的专业性鉴定意
      司法鉴定在诉讼案件中往往在审理时能提供最具权威的专业性鉴定意见,在环境污染公诉这类涉及专业问题的案件中,同样需要司法鉴定机构的参与。但并不是......


·跟腱断裂工伤鉴定的流程是什么?
      跟腱断裂工伤鉴定的流程是什么?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


·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有哪些?
      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有哪些?一、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有哪些?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有: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


·公司法关于法定公积金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
      公司法对于公司的大小事务都有规范,公司法中有规定公积金的内容。那么关于公司法关于法定公积金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公积金有分几种情况,一个是法......


·丈夫有私生子算不算重婚?
      丈夫有私生子算不算重婚?1、不一定,私生子这只能是在道德范畴,两个人之前以及生育以后都没有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如果只是婚外情,此即为先法律婚......


·农村空闲的宅基地可以买卖吗?
      农户取得的宅基地是无偿的,具有一定的福利性质,因此,农户应当珍惜宅基地,节约使用宅基地,经过批准取得的宅基地,应当尽快予以利用,不得长期闲置......


·不服刑事判决的上诉和抗诉期限是多久
      一、不服刑事判决的上诉和抗诉期限是多久?1、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从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算。2、上诉的要求1)上诉的实质要件。实......


·专利权被侵犯如何维权?
      专利权被侵犯如何维权?侵犯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


·买卖合同是不是诺成合同?有哪些相关内容
      买卖合同是不是诺成合同?有哪些相关内容一、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吗?买卖合同多是诺成合同,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般而言,当事......


·随着国家法律的不断完善
      随着国家法律的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公司职员开始关注工伤理赔的问题,尤其是从事一些高危职业的职工更是如此。许多人因为不了解工伤理赔的时间期限而......


·沈阳抚养费一般多少钱?
      沈阳抚养费一般多少钱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