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关于偷税漏税的处理条款是怎么样的?

关于偷税漏税的处理条款是怎么样的?偷税行为是违法行为。只要是因为纳税人的原因少缴税款,不论主观客观,一律视为偷税!其刑事责任与偷税数额有关,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30% 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处3 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由于有些纳税人是在不经意间产生偷税并达到承担刑事责任的数额,而一旦达到此数额补税为时已晚,司法程序已经启动,税务机关已无权过问,必须移交司法机关。单位犯罪,对单位处以罚金,并对主管人员判处刑罚。单位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人,如未代扣代缴,被查出后个人所得税将由单位承担。漏税,只有因为税务机关的过失而使纳税人少缴税款才叫漏税。税务机关3年内可以追征;特殊情况追征期可延长到10年;偷骗税的追征期是无限的。逃税罪的立案标准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2、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3、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偷税与不申报纳税的界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已经依法办理税务登记或者扣缴税款登记的;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经税务机关依法书面通知其申报的;尚未依法办理税务登记、扣缴税款登记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经税务机关依法书面通知其申报的。另外,《税收征管法》第64条第2款规定,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可见,对于不申报纳税的行为,《税收征管法》虽然也规定要对其进行处罚,但不是作为偷税行为处罚的。而是在偷税之外,用另外的条文加以规定。可见,在对偷税的界定上《税收征管法》与《刑法》已经统一起来了。今后,对偷税的界定,税务机关的标准与司法机关的标准将趋于统一。需要注意的是,税务机关以前的某些规范性文件将不申报纳税规定为偷税,这与新《税收征管法》不尽一致,在新的《税收征管法》实施后这些规定将自然归于无效。综合上面所说的,偷税漏税是属于严重的违反了法律条规,处罚的标准就会按照偷税漏税的金额大小来进行判定,漏的税越多,那么处罚的刑法就会越重,所以,千万不要做出一些违法的事情,不仅到头来会害了自己,有可以还会害了别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强迫卖淫罪既遂一般要怎么判刑
      强迫卖淫罪既遂一般要怎么判刑一、强迫卖淫罪既遂一般要怎么判刑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一万元以下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


·共同犯罪中的既遂与未遂区别是什么
      共同犯罪中的既遂与未遂区别是什么根据刑法分则各种犯罪构成的具体规定和刑法的一般理论,犯罪的既遂有以下几种形式:1行为犯。是指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刑......


·劳动合同期内被辞退该怎么维权
      通常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都是属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在劳动合同内会明确约定建立劳动合同的时间、期限。而一般在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


·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一、计件收费: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5000元/件,向下最高浮动30%。2、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按照诉讼标额的比例分......


·缓刑与假释的区别有哪些?
      无论是适用缓刑还是假释,对于罪犯来讲其实都是很有利的,其中缓刑与假释都是不需要在监狱服刑的,但要想获得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现实中,有不少人......


·工伤待遇理赔项目有哪些?
      工伤待遇理赔项目有哪些?(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


·一、赠与的房产再次继承过户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一、赠与的房产再次继承过户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1、房屋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含共有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⑴申请人委托他人代理登......


·没有开庭可以退律师费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请了律师但是没开庭,律师费能不能退,要依据双方签订的委托合同有没有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诉讼......


·职业病伤残等级的鉴定办法是什么?
      职业病伤残等级的鉴定办法是什么?一、职业病伤残等级的鉴定办法是什么?职业病伤残等级的鉴定办法是按照下列程序来进行的: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


·选择江岸区工伤鉴定机构的优势在哪
      关于工伤,国家规定的是先需要到指定的机构进行诊断和治疗,在伤情得到稳定的控制之后可以向有关机构提出申请进行伤情的鉴定,所以在工伤之后需要清楚......


·离婚后不动产变更登记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离婚后不动产变更登记需要的材料有哪些?一、离婚后不动产变更登记需要的材料有哪些?1、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的材料有以下几种:(1)、关于房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