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房屋所在开发商不办理房产证怎么办?

一、房屋所在开发商不办理房产证怎么办?
  
  房屋所在开发商不办理房产证的处理方式为: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无论是根据约定还是规章规定,业主都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二、开发商办理房产证流程
  
  一般在《商品房购房合同》中都有关于委托开发商来代办房产证的条款,这可以认为是一份单独的委托协议,这里可以分为这么两种:开发商或者代理公司来代收代交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印花税等税费以及购房者自己来缴纳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印花税等税费。
  
  第一种、开发商或代理公司来代收代交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印花税等税费的相关办理流程。
  
  1、需要签订委托协议
  
  (1)约定开发商必须在什么期限内办理产权证。
  
  (2)约定开发商须在什么期限内来提供缴纳相关税费的收缴凭证。
  
  (3)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导致不能如期办理时应该如何处理,好能明确赔偿的金额等。
  
  (4)如果贷款银行扣押产权证和购房合同,业主该如何核验产权证。
  
  (5)如果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的手续该由谁办,费用等。
  
  (6)代办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法,并一定要正式的开发商数据。
  
  2、要缴纳产权证代办费、公共维修基金、契税、印花税
  
  大家在缴纳之前,一定要想方法打听一下确认是否有误;交钱以后,要保留好收款凭证,记住收款凭证一定要该加盖单位的公章。
  
  3、去领取产权证
  
  在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代交了上述税费后,申请办理房产证,并且办理抵押登记后,就可以领取房产证了。
  
  开发商不给办理房产证的情况,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相应的损失。如果是由于出卖人的问题没有按时顺利进行办理的情况,需要在房屋所有权登记届满一年后进行起诉,并且可以同时要求进行相应的赔偿并解除当时签署的房屋合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员工主动离职没有补偿金吗
      员工主动离职没有补偿金吗?员工主动离职且公司没有过错的是不需要给予补偿的,但是需要支付与实际工作时间相对应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打架取得谅解能免除刑事责任吗?
      打架取得谅解能免除刑事责任吗?打架取得谅解不能免除刑事责任,当然了,这也并不是绝对的,主要还是看所打架取得的结果是什么样子的程度,比如说如果这......


·法律上对什么人限制高消费令?
      法律上对什么人限制高消费令?一、法律上对什么人限制高消费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被法院依法限制高消费......


·在我国小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
      在我国小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俗话说,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小企业在经营和发展的过程中,也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和人口就业问题提供了不小的帮助。很多小企业......


·装修工程质量保证金规定是怎样的?
      现代社会,人们对于任何商品的质量问题都是非常关注的,这也是因为我们国家的商品质量出现了很多的缺陷。当然,装修工程要进行规制,我们国家的工程质......


·一般情况下,我国的刑事案件在侦办以后,会将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
      一般情况下,我国的刑事案件在侦办以后,会将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羁押。一般都会有当地的派出所进行看守,当然如果司机醉驾的话,那么肯定少不了也是需......


·一、员工在单位工伤如何赔偿?
      一、员工在单位工伤如何赔偿?可以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及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员工可以获取法定工伤保险待遇,也就是单位和社会保险基金应当按照法定赔偿项......


·固原市征地补偿诈骗的依据是什么
      大多数的人都有的一个弱点,好像就是在金钱面前会完全的把法律和道德抛之于脑后的,最近在固原市发生了一起性质特别恶劣的诈骗案件,诈骗的对象居然是......


·新农合能报销孕检的费用吗
      在有合法生育证的情况下,新农合可以报销生育费用,顺产采用定额补助的方式,可报销500元,剖腹产的报销起付线为2000元,2000元至7000元(包括)的部分......


·可能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原因有哪些
      可能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原因有哪些债权和债务关系的产生原因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


·怎么认定集资诈骗数额巨大与否?
      在我国,集资诈骗的犯罪行为十分猖獗,这严重损害了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并且违反了我国金融秩序,不利于社会的发展和经济安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