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吉林司法鉴定机构的相关知识

对于司法鉴定这个名词,相信您并不陌生,但是您对于什么是司法鉴定,可能并不是很清楚。如何申请司法鉴定,需要提供什么样的材料,知道这些的朋友应该不会很多了。今天我们就以吉林省为例详细介绍一下吉林司法鉴定机构的相关知识。
   一、什么是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
   二、申办流程
  1、申办材料:
  (1)申请表;
  (2)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行业执业资格、学历、符合特殊行业要求的相关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及业务成果等证明材料;
  (3)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2、办理程序: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由拟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相关材料:
  个人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书面意见。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作出准予执业的决定,颁发《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书面通知其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并说明理由。
  3、办理时限:法定时限
   二、吉林省人口生科院司法鉴定中心
  吉林省人口生科院司法鉴定中心依托吉林省人口生命科学技术研究院中心实验室现有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经吉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司法鉴定许可证号:223113090)。中心现有专业技术人员9人,其中研究生3人、正高级职称3人、副高级职称4人。可以开展亲子鉴定,个体识别,出具的司法鉴定报告具有法律效力。中心拥有美国全自动基因分析仪、荧光定量PCR仪、PCR仪等先进的实验设备开展DNA亲子鉴定。
  本文对吉林司法鉴定机构的相关知识进行了介绍,你可以从上文中获取你所需要的知识,要想进行司法鉴定,作为需要鉴定的您来说,了解司法鉴定的内容和知识是十分重要的,这样可以有效的申请司法鉴定,避免盲目进行。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房屋租赁合同可单方解除吗
      房屋租赁合同可单方解除吗房屋租赁合同在订立之后,当事人一方是可以单方面要求解除的。法律赋予出租人与承租人单方解除租房合同的权利,但是在行使该......


·什么情况辞退员工不用补偿金
      什么情况辞退员工不用补偿金一、什么情况辞退员工不用补偿金1、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打架派出所调解后起诉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现代生活当中,如果遇到情节比较轻微的打架斗殴的现象,那么经过公安机关的处理之后,会对当事人采取一个调解的措施,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的话,暂就......


·四川误工费标准是多少
      四川误工费标准是多少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解(五)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25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26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27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28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29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30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31......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试行的规定是什么?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试行的规定是什么安全生产才是各行各业正常发展的核心所在,所以用人单位为了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问题,在各方面的设施......


·夫妻一方能否擅自卖共有房屋
      对于夫妻共有的房屋而言,此时双方都是享有所有权的,但具体是共同所有还是按份所有,则要看在购买的时候双方的约定以及实际出资情况是怎样的。对于房......


·非法集资数额较大处罚多少?
      非法集资数额较大处罚多少?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


·检察院审查起诉是否需要问口供?
      一、检察院审查起诉是否需要问口供?检察院审查起诉不需要问口供,普通刑事案件侦查权属于公安机关,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权属于检察院的反贪、反渎职部门......


·对于泄漏商业机密怎么定罪?
      对于泄漏商业机密怎么定罪?一、对于泄漏商业机密怎么定罪?1、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泄露商业秘密如果构成犯罪的,可以按侵犯商业秘密罪追究刑事责......


·一、盲人的监护人如何申请?
      一、盲人的监护人如何申请?申请确定监护人是指如果对担任法律规定的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