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土地承包合同没有保证金的后果

土地承包合同没有保证金的后果 一、土地承包合同没有保证金的后果
  土地承包合同如果没有保证金作为约束条件,就难以为保证乙方会认真履行合同条款。
  因此甲方按每公顷_________元的标准,收取保证金;乙方交付的保证金,甲方按当期银行利率计息,在双方解除合同时,甲方退回乙方。如乙方在承包期内违约,保证金做为违约金没收。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发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单位使用的土地;
  2、监督、检查乙方依据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有效使用土地,制止乙方损害土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3、按合同约定的租金价格和应交方式收缴租金;
  4、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5、依照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6、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理产品;
  2、乙方对发包责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或不合理的摊派有权拒绝;
  3、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在承包期满或因故终止合同时,应使所承包的土地恢复原有状态;
  4、维护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得给土地资源造成损害;
  5、按合同约定土地租金价格和交租时间及交租方式交纳租金。
   三、违约责任
  1、乙方没有认真履行合同中所约定条款,按约定期限交足租金、合同保证金时,甲方有权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自己权益;
  2、乙方在承租期内中断承租或出现弃耕、荒芜、改变用途和损害土地资源等行为,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中止合同,并把乙方交纳的合同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没收,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重罚;
  3、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过错方要按损失程度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4、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单方强行收回出租耕地,如遇国家建设征地、统一规划农田基本建设、土地开发和综合治理等不可预见的事件发生,甲乙双方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协商解决,并根据情况甲方负责对乙方承租耕地做适当调整。
  5、违约责任。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承包合同是明确发包方、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并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是承包方依法承包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合法依据,是约定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凭证,土地承包到户后,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采取口头合同的形式,一旦出现争议,双方口说无凭,难以收集证据,分清责任。签订书面承包合同,便于当事人认真履行合同,互相监督,也有利于解决可能出现的纠纷。
  如果土地承包合同没有保证金的后果是就难以保证乙方会认真履行合同条款,为了维护自身的权利,因此在合同期间,如果乙方没有违背上述条款,甲方则如数退回保证金。反之则没收不予退还。明确各自的责任与义务,诚信守约才能长期友好合作。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商标侵权投诉需要什么材料
      商标侵权投诉需要什么材料1、投诉书:应列明投诉人姓名或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商标权利情况;(由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还应列明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电......


·夫妻之间对方的工资条能不能看?
      夫妻之间对方的工资条能不能看?一、夫妻之间对方的工资条能不能看?是否可以看对方的工资就要看双方是否存在有约定,这就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进行......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算一个月多少钱?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算一个月多少钱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


·取保候审期间能回家吗
      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回家,但是去外地需要经公安机关同意。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71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


·劳动法辞退员工不予补偿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法辞退员工不予补偿的规定是什么?一、劳动法辞退员工不予补偿的规定是什么?劳动法辞退员工不予补偿的规定是符合《劳动合同法》36条的规定就可......


·借高利贷不还的后果是怎样的
      借高利贷不还的后果是怎样的高利贷不是像有些人所想的那样,整个债务债权关系都得不到法律的保护。有些人之所以对高利贷产生一种非常恶劣的印象,是因......


·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特殊的情况,然后就造成了合同的终止。对于当事人来讲,合同一旦被终止,肯定是会对自己......


·职务发明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职务发明期限的规定是什么?一、职务发明期限的规定是什么?职务发明期限的规定是发明创造期限是20年。1、不可以,因为职务发明的有效期就不是终......


·商标申请代理程序的法律规定
      申请商标代理有哪些法律规定呢?接下来就让小编带大家一起了解下来。《商标法》和有关的法律就对商标代理的申请做出了一些规定。第十条是这样说的:“外......


·分家析产过户手续是怎样的
      分家析产顾名思义就是多个子女对家中的财产进行分割,一般情况下子女分割完家产后,如果得到房屋等不动产往往都会去进行过户,那你知道分家析产过户手......


·一、再婚后死亡的遗产继承如何规定?
      一、再婚后死亡的遗产继承如何规定?通常来说,再婚夫妻的财产包括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个人财产,这些都是可以继承的遗产,夫妻共同财产要在夫妻之间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