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事诉讼书有笔误怎么办?

民事诉讼书有笔误怎么办?
  
  撰写民事起诉状的时候没有仔细的看它里面的内容,将民事起诉状递交过后得到法院立案了,才发现里面的内容有写错的地方。那么,已立案的民事起诉状事实和理由部分出现笔误怎么办?听听律图小编的说法。
  
  一、民事诉讼书有笔误怎么办?
  
  
  (一)起诉书中被告名字出现笔误的,可采取以下的措施:
  
  1、如果法院尚未立案的,可以直接与法院联系,将错误的诉状换回来。
  
  2、如果已经立案的,尚未向被告送达的,应该及时与承办法官和立案庭联系,如果立案名称没有错误的,可以争取将诉状换回来。
  
  3、如果不能换回来的,可以在开庭时首先说明诉状笔误,予以更正,如果对方同意继续审理的,可对诉讼不会有影响;如果对方不同意的,那就只能撤诉后再行起诉了。
  
  (二)原告诉状中被告名称有误如何处理
  
  首先,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并没有禁止原告主动更换被告的相关规定。
  
  其次,在诉讼中对被告的更换系原告的诉讼权利。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广泛的诉讼权利。根据诉权理论,原告主动申请更换被告的请求,应当属于当事人依法享有的具有处分权性质的诉讼权利。
  
  最后,便于当事人诉讼,便于人民法院审理的原则,是更换当事人的法理依据,是贯穿于整个民事诉讼过程始终的、普遍适用的原则。无论从便于当事人诉讼,减少当事人讼累角度出发,还是从便于法院及时审结案件,提高审判效率出发,在审理中发现被告不符合当事人条件的,法院都应当及时告知原告,对当事人主动申请更换被告的,法院应予允许。
  
  二、民事起诉状格式
  
  原告:姓名,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职务,居住地址,电话:
  
  被告:同上(如果是单位要写明单位名称及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职务和姓名)
  
  诉讼请求:----------------------------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 致
  
  _____人民法院
  
  原告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三、作用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经审查并决定受理后,将直接引起民事诉讼程序。民事起诉状的作用在于:
  
  1、当事人提交起诉状是其行使起诉权的表现,是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请求国家司法救济的途径,有利于其实体权利依法得到应有保护;
  
  2、起诉状是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予以立案、受理的凭证;
  
  3、起诉状是人民法院对民事纠纷进行调解和审理的基础,通过起诉状可以使法院了解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为公正、合理地解决纠纷打下基础;
  
  4、起诉状也是被告应诉答辩的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当公民在日常生活中,与其他人或者企业发生了矛盾事件后,也是会给自身的合法权益造成一定的伤害,如果经过双方调解也是无法解决的状态时,就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等方式来解决,在进行诉讼过程中,也是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法院经过审理后才可以进行受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醉驾被判拘役一直记录么?
      一、醉驾被判拘役一直记录么?醉驾被判拘役一直记录,因为拘役是一种犯罪处罚措施,因此是属于一种犯罪行为,必须要进行永久性的犯罪记录保存。醉酒驾车......


·奖金被扣合法吗
      不一定,奖金,是指单位在基本工资之外额外支付的工资,所以因为员工工作原因全部扣除绩效工资是合理合规的。是否合法应由以下因素决定:1、关于扣减绩......


·介绍他人行贿算什么罪?
      一、介绍他人行贿,构成什么罪?介绍他人行贿,构成介绍贿赂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介绍贿赂罪】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


·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是多少?
      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是多少?  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


·夫妻离婚时哪些情况可以申请经济补偿
      夫妻离婚时哪些情况可以申请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一)首先,双方约定......


·离婚分割财产房产增值部份算法应如何算?
      离婚分割财产房产增值部份算法应如何算?第一种计算方式为: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房屋总价款(房屋购买价格贷款总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多久?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多久?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半年,《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


·一、同责交通事故怎么赔偿?
      一、同责交通事故怎么赔偿?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双方都有过错,交警通常按双方同等责任处理。同等责任赔偿分情况:1、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赔偿方式......


·抵押物拍卖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抵押物拍卖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一、抵押物拍卖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抵押物拍卖的一般程序为:(1)抵押权人向拍卖机构提出拍卖申请及有关证明文件。......


·专利权与所有权的关系两者有区别吗?
      专利权与所有权的关系两者有区别吗?专利权和所有权是有区别的;专利权是知识产权,所有权是财产权。(一)、专利权1、含义:专利权,也称为:专利,是发......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量刑幅度是什么?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量刑幅度是什么?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量刑幅度,是根据《刑法》第二百零八条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