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可以申请异地拘留吗
2.nj64.com 德本律师
行政拘留可以申请异地拘留吗?行政拘留可以申请异地拘留。拘留是指将对象拘禁限制,但拘留不一定需要法院命令,警察机关亦有拘留权,但各国允许拘留的总时间长度不一,有些国家甚至于可以无限期的拘留对象。刑事诉讼中的拘留,称为刑事拘留。它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遇有紧急情况,暂时限制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方法。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公安机关决定,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合并执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20天。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若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则依据《刑事诉讼法》审理,刑事拘留不是处罚或者制裁。若后被无罪释放,被拘留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二、异地执行拘留怎么进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2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时,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依照《刑事 诉讼法》第64条的规定,决定拘留的机关在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者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有碍侦查的情况包括:其他共同犯罪嫌疑人闻讯后有可能逃匿、毁弃或者伪造证据的;可能互相串通,订立攻守同盟的;其他犯罪有待查证及还未采取相应措施的等等。但在上述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所在的单位。对没有在24小时内通知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无法通知的情况包括:被拘留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的;被拘留人无家属或工作单位的等等。三、拘留所可以带什么进去《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章,第十五条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严禁将违禁品带入拘室。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拘留所民警应当与被拘留人当面清点、核对后填写被拘留人暂存物品、现金收据(一式三份,一份由被拘留人收执,一份连同物品、现金存保管室,一份拘留所留作存根),注明物品、现金的名称、规格、数量、重量、特征等,由拘留所民警和被拘留人共同签名确认。发现被拘留人携带违禁品或者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的,拘留所应当填写被拘留人违禁品、涉案物品移交清单(一式三份,被拘留人、拘留所和拘留决定机关各一份),由送拘人员、拘留所民警和被拘留人共同签名确认,经拘留所领导批准后移交拘留决定机关依法处理。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由2名以上民警进行。对女性被拘留人的人身检查,应当由女性民警进行。《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五章,第四十三条拘留所应当建立被拘留人财物管理制度,妥善保管被拘留人财物。为被拘留人代收、代管、代购物品应当做到明确登记、账目清楚。代购物品仅限于日常生活必需品和食品,物品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市场价格。拘留所对被拘留人亲友传送或者邮寄的财物应当进行检查、登记。生活必需品转交被拘留人,现金由拘留所统一保管,非生活必需品不予接收或者由拘留所统一保管。因此,简单概括下拘留所是可以携带生活必需品,比如换洗的内衣,袜子,洗漱用品等,非生活必需用品不予接受或者由拘留所统一保管。拘留人员在拘留所内是可以正常生活的,但是需要接受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教育,到时间后便可以出来。被拘留人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携带允许物品,若是携带禁止物品的将会直接扣留。在拘留期间也应当遵纪守法,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并加以改正,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
More>>
·网络金融诈骗怎么维权
互联网的蓬勃发展,使人们能足不出户就可以了解到世界各个角落的信息,这无疑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但是同时由于网络管理存在着不足之处,故而不少违法犯......
·10年。机动车驾驶证初发证有效期为6年
10年。机动车驾驶证初发证有效期为6年,其中第一年为实习期,6年后第二次换证有效期为10年,10年后再次换证则为长期有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
·自首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在刑事诉讼中,律师一般都会不遗余力的为被告人进行辩护,而其中的一个辩护方向就是认定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这样一来法官在最后量刑处罚的时候就会对......
·公安机关限制人身自由规定是怎样的
公安机关限制人身自由规定是怎样的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在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只有行政拘留,在存在有两种以上违......
·变造货币罪数额限制多少钱应予追诉?
人民币由国家制作和发行,一切制造假币的行为都有损货币信誉。近几年,变造货币的犯罪行为逐渐上升,为了高额利润铤而走险,国家为了维护社会的金融秩......
·侵犯姓名权有哪些
侵犯姓名权有哪些表现方式,怎么进行赔偿?关于侵犯姓名权的表现方式,其实我们可以理解为侵犯姓名权的行为。姓名权作为一种人格权当然受到法律的保护。......
·关于违约金定金主张返还吗?
关于违约金定金主张返还吗?如果违约的情况下,违约金定金是不能主张返还的。根据《民法典》第8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务的......
·什么是公证遗嘱所谓公证遗嘱
什么是公证遗嘱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侵犯商业秘密的主体侵犯商业秘密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为了保障商业秘密交易的安全,同时也为了促进交易各方的相互信赖,对于善意且有偿获取商业秘密之......
·施工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
施工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内容?工程质量对于一项工程来说十分重要。工程投入使用之后,如果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就很有可能出现工程质量事故,导致经济的......
·新郑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新郑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现在各地的补偿标准还不太确定,你的房屋会被送去评估,但是评估的价格都普遍偏低,你可以根据评估的价格,然后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