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很多电视上也有具体的提到

很多电视上也有具体的提到,因为想要财产而做出违法的行为。但其实现实中只要在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条件下,并且可以按照相关程序,带上有关的证件和相关的合同证明到管理就可以办理了。那么,问题来了,什么是过继呢?房子过继给子女条件是什么?过继一般指夫妻中或者是个人没有跟自己有血缘关系的子女,而去收养子女办理收养手续。或者任某一方夫妻的子女为干儿子干女儿,这种方式是比较传统的收养方式。大部分还是因为需要男丁来继承,延续后代。收养子女只要是通过合法的收养程序并且办理了有效证件的收养手续,那么这就属于有亲子关系的法定义务人。也就是说在没有办理收养手续时,这个孩子在亲生父母那一方仍然属于子女关系,可以依法继承亲生父母的财产,但是,一旦办理了过继手续时,这被办理了过继手续的孩子就无法依法继承亲生父母方的财产,且可以继承过继方父母的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只要是过继后的子女就跟原来的父母没有任何一点关系了。除非亲生父母那一方的遗嘱是明确指定让这个孩子继承的,那就可以根据遗嘱的有效证件依法继承父母的遗嘱。或者过继后的子女仍就跟着亲生父母生活,也是不能继承亲生父母分割的财产。虽然房子过继不需要缴纳国家税,且成本费用不高,但是就是比较麻烦,需要拿出能够证明自己真的是有继承权利的继承者,或者是家族中唯一的继承人,若自己不是独生子女的话,有兄弟姐妹,那就需要兄弟姐妹的签名同意证明了,而这些需要耗费非常长的时间,耗费非常大的精力,所以说这种是比较麻烦的。而且,继承还有个很大的问题,就是要在父母死亡后才能进行办理继承手续。这也是继承中唯一不好的地方。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九十五条??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第一千零九十七条??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房子过户给子女产生的条件问题是:若过户的房子的房产证上的名字是你父母的名字,那就可以跟其父亲带上相关证件去房产机构办理过户手续。那么,具体需要什么证件呢?两方都需要准备的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户口本以及琐碎的其他相关证件可证明的有效证件,这样的话,费用手续会比较高。所以很多人都往交易买卖的的程序走,手续没有过继那么麻烦,费用也没过继的那么高。以下几点是父母过继给孩子的一些相关手续费用。1、房产证上的名字是父亲的,想要过继给子女,那么只要父亲在房产证上的名字满5年的,可以直接用买卖交易进行,不麻烦费用也不高。若房产证上父亲的名字还没满5年,建议想不要过继,税费会比较高,手续麻烦。5年后的房子过继用交易买卖进行过继是最好的方法。2、想要过继的房子属于第二套时,会考虑银行限制的松紧度问题,也是可以直接过继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民事诉讼质证程序是什么
      民事诉讼质证程序是什么一、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1、当事人陈述;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3、出示书证、物......


·什么条件符合重婚罪2023
      一、什么条件符合重婚罪1、客体要件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是婚姻法规定的原则,重婚行为破坏了社会主义婚姻、家庭......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年限是多久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年限是多久一、农村土地租赁合同年限是多久国有土地长期租赁的具体租赁期限由租赁合同约定,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


·非婚生子女医疗费由谁支付
      非婚生子女医疗费由谁支付非婚生子女医疗费是由非直接抚养的一方支付。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


·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立案标准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电动车酒后驾驶算不算酒驾
      算。机动车的定义,指的是以动力装置驱动或索引,上道路行驶,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各种活动的轮式车辆,从上述的描述可以看出,电动......


·房屋他项权利过期没有撤销的规定是什么?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经常需要进行贷款的话,那么肯定是需要向银行进行贷款,贷款,肯定是有一定的利息的,并且需要提供一定的担保,这种担保通常情......


·一、申请财产分配的申请书应该怎么写?
      一、申请财产分配的申请书应该怎么写?___区人民法院:申请人___与被执行人___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已经申请贵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因其他案件有房......


·哪些财产属于婚后共有财产
      结婚以后,夫妻双方就重新组建一个属于自己的小家庭。在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夫妻两人取得的财产是夫妻共有财产,那么婚后共有财产包括哪些内容呢?我......


·合法解除劳动关系原因有哪些?
      合法解除劳动关系原因有哪些?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


·刑事鉴定结论的采信
      正确认识鉴定结论的性质,鉴定结论是证据的一种,采信和使用是法律问题,审判人员采信使用鉴定结论的原则是看其本身有无法律意义,与案件的其他证据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