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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几种

相信大部分的劳动者都曾听说过经济补偿金,这是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一种补偿金,但通常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单位才需要支付。那么实践中,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几种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几种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5)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1)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
  (12)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一)协商解除:劳动者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特殊情况下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2、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终止的;
  4、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通常在用人单位有违法行为的时候,就需要支付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而此时法律规定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主要有12种。同时在一些情况下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这点还请各位能够注意。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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