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执行抚养费会有利息吗?

执行抚养费会有利息吗
  
  
  违约金的设立是为了保证债的履行,督促债务人依约履行义务。若长期不按约定支付抚养费,可能加重原告单独抚养的经济负担,影响原告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和照顾水平,会对未成年子女的成长造成影响的话,法院会判令被告向原告承担违约金,以经济制裁方式督促被告履行约定义务,这是考虑到了对未成年子女现实利益的保护。
  
  
  抚养费的主要功能是保障未成年或无法独立生活的子女的健康成长,追索抚养费的权利主体一般是未成年人或法律上规定的不具备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但原告主张的不是抚养费,而是违约金。据此,即使离婚协议适用民法典,父母一方违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也不应向抚养人承担违约金,法律不会允许抚养人从子女的抚养费中获利,这与抚养制度的设计初衷不符。
  
  
  调整违约金标准应考量当事人损失及经济状况
  
  
  按照民法典规定,如当事人认为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或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或适当减少。法院在处理民事合同纠纷案件中,通常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
  
  
  若拖欠的抚养费并未使离婚协议的对方遭受较大的经济损失,仅基于损失来认定违约金过高依据是不够充分的。那么应当参照哪些因素衡量酌定违约金数额呢?法院会基于抚养纠纷所涉的人身和财产利益关系,参照最初抚养费的设定标准,充分考虑到当地经济状况、被告经济条件以及被告将来要继续给付抚养费的特殊性等因素,酌定违约金为拖欠抚养费总数的一半为宜。
  
  
  抚养费如果拖欠是需要支付一定的利息,法院也是支持的。抚养费是支付给孩子的,是为了孩子的生活教育等得到保障。抚养是每个父母应该尽的义务,国家强烈规定任何人不可以以任何借口拒绝支付抚养费。如果有铁树情况,可以申请少支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离婚索要损害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在很多夫妻都因为婚外情离婚,在这些离婚案件中,无过错方也以对方有婚外情为由,提出了损害赔偿请求。但是很多时候,法院都没有支持请求人的请求。这......


·变更法人所需资料:
      变更法人所需资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


·土地使用证的办理费用标准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的办理费用标准是什么?土地使用证的办理费用标准是:城镇居民住宅用地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取土地登记费13元;土地面......


·职场上经常遇到用人单位解雇劳动者的情形,企业应依据法律的规定
      职场上经常遇到用人单位解雇劳动者的情形,企业应依据法律的规定辞退员工,否则单位的行为就会构成违法。而要是在工作过程中,发现有的员工存在严重违......


·有了土地使用合同的作用有哪些?
      有了土地使用合同的作用有哪些?1、有利于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2、有利于加强国家对企业的管理和监督。3、有利于企业加强经济......


·公司非法集资员工收入会被退回吗?
      一般来说一个企业如果涉嫌非法集资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这时候公司需要付上刑事责任,那么对于这件公司的员工来说就会有很大的问题需要解决,首先公司非......


·可以将农村土地使用证过户吗?
      可以将农村土地使用证过户吗?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才需要给使用权人发给土地使用证,发证机关为县级或者市级土地管理部门。集体土地使用证......


·实践中,因房屋面积出现误差而引起房屋买卖纠纷只是买房会遇到的
      实践中,因房屋面积出现误差而引起房屋买卖纠纷只是买房会遇到的纠纷之一,但它却是购房者最不愿意看到的购房问题之一。对于这种情况,作为购房者当然......


·一、宁波市交通事故误工费多钱一天?
      一、宁波市交通事故误工费多钱一天?国家规定误工费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没有硬性规定每天为多少。“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一般民事诉讼起诉需要多久?
      一般民事诉讼起诉需要多久?现在社会经常会出现民事纠纷,对于民事纠纷的解决途径就是民事诉讼,而民事诉讼起诉需要多久这一点自然也就是人们关心的......


·新刑诉法侦监的规定的内容包括哪些?
      当代社会,侦查监督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新颁布的刑事诉讼法关于侦查监督的问题也有着一些规定,但是事实上许多老百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