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我国哪些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内容

我国哪些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内容
  
  1、夫妻共同债务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离婚案件中审理的疑难问题。2001年4月28日,修改后的《婚姻法》虽然对此作出了明文规定,但是由于过于原则和概括,在实践中难以准确地把握和适用。
  
  夫妻债务最新司法解释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4、本解释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
  
  2、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在最新的婚姻家庭法修订出来之前,我国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相关规定是不完善的。也因为这个原因,我国的很多人都借着婚姻关系来钻空子。例如,在已经有了已婚的打算之后,串通第三人签欠条,离婚之后作为共同债务分割,这样就可以与第三人分割夫妻另一方的财产。现在是已经受法律限制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问题如何处理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问题如何处理一、债权问题公司有股权发生转让,同时公司对外享有债权的情况相对容易处理。1.股权对内转让的情形这种情况下,外......


·比较经济仲裁和劳动仲裁有哪些不同
      比较经济仲裁和劳动仲裁有哪些不同1、适用对象不同。经济仲裁适用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关系,处理的是经济合同纠纷和财产权益纠纷;劳动仲裁适用......


·辩护证据有哪些种类 如何收集辩护证据
      诉讼离不开证据,刑事辩护中也需要辩护证据,而此时律师要想为被告人争取更多的利益,获得宽大处理的话,自然需要在辩护过程中提供相应的证据才行。那......


·诉讼时效解释有哪些
      诉讼时效解释有哪些具体内容?在民事诉讼中,诉讼时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按照民法总则最新规定,诉讼时效统一为三年。并且,诉讼时效的中断和中......


·离婚必须要给抚养费吗,一方不给怎么办?
      父母,从孩子出生开始就担负着抚养的义务。但是很多父母在离婚后,因为种种经济或其他原因而不想支付抚养费,因而导致了许多经济纠纷的发生,也间接伤......


·医疗事故鉴定时限是多长?
      医疗事故鉴定时限是多长?生病与救治是很正常的关系。但是,有时候救治过程中难免会有事故发生。为了维护与保障医生与病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相关部......


·关于非法人单位犯罪主体是什么
      关于非法人单位犯罪主体是什么在世界各国之内都有介于法人和自然人之间的社会组织,因为没有经历过当初法人登记的一系列流程,所以通常称之为非法人......


·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利润的条件有哪些?
      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利润的条件有哪些?在我们进行发行和购买债券的时候,都是有很多的限制条件的,不管是发行还是购买,我们首先要满足相关的条件。那么......


·《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


·北京违规停车罚款多少
      北京违规停车罚款多少北京违规停车罚款多少交通法规规定:“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


·怎么才算非法集资?非法集资的手段有哪些?
      非法集资在生活中十分常见,它给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危害,扰乱了我国的经济秩序,非法集资达到一定的标准可以构成犯罪。但现实中有许多投资者由于无法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