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办理丧葬事宜误工费3人怎么计算

办理丧葬事宜误工费3人怎么计算
  
  
  一般据实计算。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其亲属处理丧葬事宜的误工费没有人数的限制。已经失效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8条规定:“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计算,按照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但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 该规定限制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不得超过3人,但该规定已经失效,现在适用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的《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该司法解释第17条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但对参加处理丧葬事宜的受害人亲属人数未作限制。因此,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其亲属处理丧葬事宜的误工费没有人数限制。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其亲属处理丧葬事宜的误工费没有人数的限制。
  
  
  已经失效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8条规定:“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计算,按照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但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 该规定限制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不得超过3人,但该规定已经失效,现在适用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的《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该司法解释第17条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但对参加处理丧葬事宜的受害人亲属人数未作限制。因此,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其亲属处理丧葬事宜的误工费没有人数限制。
  
  
  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的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前面描述的计算费用,但是计算人数不得超过三人。
  
  
  因此,对于办理丧葬事宜误工费3人,其误工费一般按照据实计算来计算具体的费用。一般没有太多的法律依据,可以由法官自由裁决加以主观判断。关于误工费的计算今天就给大家介绍到这里,大家如果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来咨询我们。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开发商不给办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开发商不给办土地使用证怎么办?一、开发商不给办土地使用证怎么办如果是商品房,在房屋开工建设前应当已经取得五证,其中就包括土地使用权证。个人......


·青岛拟调整征地补偿标准
      青岛拟调整征地补偿标准在国家各地都在大力发展的今天,征地的赔偿标准早已成为了一种不可忽视的问题,各地区都出台了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且根据实......


·安置补偿费是给谁的,包括哪些费用?
      安置补偿费是给谁的,包括哪些费用?一、安置补偿费是给谁的,包括哪些费用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


·检察院批捕后退补公安局两次让侦查补充的期限有多久
      检察院批捕后退补公安局两次让侦查补充的期限有多久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期限都是一个月,最多可以退回补充侦查二次。法......


·委托代理人刑事抗诉能否提起?
      一、委托代理人刑事抗诉能否提起?1、如果被告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请抗诉。2、刑事案件一审二审被告对故意伤害的指控都不认可,并要求对司法鉴定......


·劳动福利待遇有哪些内容
      在现代社会中,福利待遇指企业为了保留和激励员工,采用的非现金形式的报酬,因此,福利与津贴的最大差别就是,福利是非现金形式的报酬,而津贴是以现......


·夫妻共同财产怎么立遗嘱有效吗?
      夫妻共同财产怎么立遗嘱有效吗?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双方当事人共同的订立遗嘱,然后签字盖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


·商标侵权怎么赔,侵犯商标如何赔偿
      商标侵权怎么赔,侵犯商标如何赔偿普通商标只有申请成为了注册商标之后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此后要是他人侵犯商标相关权利的,那么侵权人就要承担相应的......


·校车超载如何处罚个人?
      校车超载如何处罚个人?所有的车辆都是由限载的规定的,不论是承载人员还是拉货物,都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活动是重量。校车是机动车辆之中的较为特殊的......


·有些公司为了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加入
      有些公司为了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加入,有时会签订长期的劳动合同。但是公司方面由于各种原因,例如:人才过盛,不需要那么多人或者收入付不起工资等等......


·遗嘱继承和遗赠的法律效力谁更优先
      遗嘱继承和遗赠的法律效力谁更优先在法律效力上,遗嘱与遗赠的效力是相同的,因为立遗嘱人要么在遗嘱中确定遗嘱继承,要么在遗嘱中确定遗赠。如果在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