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多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标准支付。月工资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为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本人月平均工资,工资计算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公司与个人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
  
  负责部门:人力资源部
  
  参与部门:用人部门 财务科
  
  1、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出:公司及员工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达成一致: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
  
  3、通知工会:公司人事处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通知工会,由工会提出意见,在研究工会的意见后作出处理决定,并将处理结果通知工会;
  
  4、办理工作交接,由公司人事处安排相关员工办理工作交接;
  
  5、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如是公司方提出解除合同,还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经济补偿;
  
  6、劳动合同解除:完成上述流程后,劳动合同按双方约定解除;
  
  7、将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送达相对人(劳动者),可以考虑直接(专递或快件)送达,乃至登报、公告送达等方式,必要时在可以考虑以公证的方式办理以上送达事宜,确保送达问题的万无一失。
  
  8、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人事处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9、备案:对解除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原电子档案以及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的证据存档备案,至少保存两年。
  
  目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当中,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赔偿金的标准一方面是按照工作年限来计算,另一方面就是双倍工资作为赔偿,还有一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赔偿。所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这件事情不能只看双方终止劳动关系的最终结果,要去分析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实际原因。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个人独资企业如何变更法人
      个人独资企业法人变更流程如下几点:1、登记以及预约。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部门均有专门的服务网站,自行查询并在网站上预约企业法人变更等现关处理事项......


·一、已经离婚共同财产分割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一、已经离婚共同财产分割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


·公司的商标续展延期怎么收费?
      公司的商标续展延期怎么收费?申请按类别收费,一个类别续展注册申请需缴纳规费为1000元人民币,如果在宽展期内提出续展注册申请的,还需缴纳250元人民......


·社保补缴基数差是什么?
      社保是一种特殊的保险事项,是当代中国人民受用,被国家的法律要求必须缴纳的费用,具有强制性。这其中涉及到社保费的缴纳方式和计算方式以及部分人需......


·诉讼保全一般多长时间?
      诉讼保全一般多长时间?一、诉讼保全一般多长时间?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不同的财产保全的期限是不一样的,在保全期限届满前,可以申请续行......


·民法总则明确规定什么是民事责任,具体内容有哪些?
      民法总则明确规定什么是民事责任,具体内容有哪些?日常生活中,与民事有关的并不少见,民法总则中对民事有着明确的规定,涉及民事的当事人都有各自......


·在我们国家存在双重劳动关系违法吗?
      在我们国家存在双重劳动关系违法吗?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压力不断增大,现在我们已经进入了“快节奏”生活,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双份甚至多份工作,很多人有......


·宅基地土地使用证更名去哪更?
      一、宅基地土地使用证更名去哪更?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双方持有关证明文件、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以下为农......


·股权质押利息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股权质押利息计算方法是怎样的?股权质押利息逐渐成为公司和个人快速融入资金进行股权质押所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出质人把自己所有的股权质押后,用......


·先诉抗辩权的行使的条件是什么?
      先诉抗辩权的行使的条件是什么?抗辩权是合同当事人的一项重要权利,当自身利益受损时,合同当事人可以提出抗辩,中止合同的履行。抗辩权包括好几种,......


·债权人扣押债务人财产可以吗?
      债权人扣押债务人财产可以吗?一、债权人扣押债务人财产可以吗?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