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虚报注册资本罪还有吗?

虚报注册资本罪还有吗?
  
  一、虚报注册资本罪还有吗?
  
  有,《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的就是虚报注册资本罪。
  
  二、虚报注册资本罪量刑标准
  
  1、《刑法》
  
  第一百五十八条 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公司法》
  
  第一百九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三、虚报注册资本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案(刑法第158条)
  
  虚报注册资本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实缴注册资本不足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占法定最低限额的百分之六十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占法定最低限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2、实缴注册资本达到法定最低限额,但仍虚报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在一千万元以上的;
  
  3、虚报注册资本给投资者或者其他债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虚报注册资本,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报注册资本的;
  
  (2)向公司登记主管人员行贿或者注册后进行违法活动的。
  
  虚报注册资本罪根据需要所涉及的金额不用,所犯下的罪行严重程度也会不同,那么在法律上受到的惩罚会不等。严重的会进行罚款并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既然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那么就希望社会上的人不会再犯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婚内夫妻财产分配协议书范本是怎么样的?
      婚内夫妻财产分配协议书范本是怎么样的?甲方:张某某,男,汉族,身份证编号:乙方:李某某,女,汉族,身份证编号:甲乙双方与年月日在登记......


·这些离婚情况您不需要请律师:
      这些离婚情况您不需要请律师:1、结果明确可预料,不要找律师有些离婚案子争议标的额也许很大,但法律关系很简单,判决的结果一眼就可以看出来。......


·交通事故责任赔偿适用标准
      交通事故的发生,对于社会,家庭的影响是很大的,发生了以后,法院这边是一定要追究肇事者的责任的,只要在这个事故中有赔偿的责任,都需要按照交通事......


·企业法律顾问谈行政复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


·2023年关于遗产如何处理
      关于遗产如何处理(一)、遗产继承顺序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


·偷税漏税后想正常纳税还要罚款吗
      偷税漏税后想正常纳税还要罚款吗要交罚款的。对漏税的,税务机关除补征税款和滞纳金外,还可以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


·不予进行工伤认定的情形有哪些
      不予进行工伤认定的情形有哪些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


·成都亲子鉴定要多少钱?
      一、成都亲子鉴定费用是多少?亲子鉴定必须到成都当地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具体请咨询当地司法局或四川省司法厅,或者在上述部门官网查询本地正规司......


·放弃先履行抗辩权具体是什么意思?
      放弃先履行抗辩权具体是什么意思?一、先履行抗辩权是指什么?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方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到了履行......


·山西省征地补偿办法的补偿项目有哪些?
      山西省征地补偿办法的补偿项目有哪些?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


·一、夫妻共同财产双方赠与是否可以撤销?
      一、夫妻共同财产双方赠与是否可以撤销?夫妻共同财产双方赠与是可以撤销的,但是该赠与需要得到另一方的同意,任何一方未经同意,不可以处分共同财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