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司法鉴定的原则有哪些?

一、司法鉴定的原则有哪些?1、司法鉴定合法性原则。司法鉴定合法性原则,是指司法鉴定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它是评断鉴定过程与结果是否合法和鉴定结论是否具备证据效力的前提。这一原则在立法和鉴定过程中主要体现为:鉴定主体合法;鉴定材料合法;鉴定程序合法;鉴定步骤、方法、标准合法;鉴定结果合法五个方面。2、司法鉴定独立性原则。司法鉴定活动坚持独立性原则,是由于科学技术自身的特殊性和鉴定结论的证据要求所决定的。从本质上讲,司法鉴定活动是鉴定人提供证据材料的活动,这种活动必须独立进行,才能有利于鉴定结论的客观性、科学性、真实性、公正性。鉴定活动的独立性是鉴定结论客观性和公证性的保证。3、司法鉴定客观性原则。司法鉴定的客观性是鉴定活动的生命。其根本要求,就是鉴定结论的真实性和全面性。如果鉴定结论是虚假的,鉴定活动就无客观性可言。如果鉴定结论具有片面性,说明鉴定活动客观性差。二、司法鉴定四大类包括哪些?1、法医类鉴定,包括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法医物证鉴定和法医毒物鉴定。2、物证类鉴定,包括文书鉴定、痕迹鉴定和微量鉴定。3、声像资料鉴定,包括对录音带、录像带、磁盘、光盘、图片等载体上记录的声音、图像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其所反映的情况过程进行的鉴定和对记录的声音、图像中的语言、人体、物体作出种类或者同一认定。4、其他,根据诉讼需要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其他应当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的鉴定事项。综上所述,司法鉴定机构受理委托后,属于自己业务范围内的,会开展鉴定工作。由于司法鉴定结论具备一定证据效力,经常用在民事及刑事案件中,所以鉴定机构必须严格遵循原则行事。保障鉴定活动客观、公正、合法及独立。对于程序有误、鉴定人员有违法行为的,申请人可以提出重新鉴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工伤鉴定后如何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伤赔偿是对劳动者的权利保障,一旦在工作中发生意外,造成人身伤害,可以申请工伤赔偿,之前需要进行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完成之后才能根据鉴定的结......


·侵犯肖像权构成要件有哪些
      侵犯肖像权构成要件有哪些一、侵犯肖像权构成要件有哪些根据侵害肖像权行为的自身特点,侵害肖像权责任构成,须具备三个要件:1、侵害肖像权责任构成的......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概念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概念的法律特征有哪些?1、公益诉讼的原告是不特定的人。一般仅指无利害关系的人,但古罗马法亦包括有利害关系的人。且如果原告为......


·同居流产女方是否可以要求男方补偿
      同居流产女方是否可以要求男方补偿一、同居流产女方是否可以要求男方补偿《婚姻法》第十二条指出: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


·一、农村自建房离婚可以算为财产吗?
      一、农村自建房离婚可以算为财产吗?1、如果是父母、小夫妻共同出资的自建房,房产属父母、小夫妻按照出资比例共同所有。小夫妻离婚时,只能分割属于......


·雇佣合同适用劳动法么?
      雇佣合同适用劳动法么?雇佣合同适用劳动法,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实现劳动过程而发生的一方有偿提供劳动力,由另一方用于同其生产资料......


·最新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现实中大部分继承遗产都是通过法定方式来继承的,因为很多人在生前都没有立下遗嘱或者虽然立下了遗嘱但却是无效的,这样的情况下就只能按照法定方式来......


·网约车出车祸应该由谁担责?
      网约车出车祸应该由谁担责?法律对于责任的认定往往秉承着谁侵权谁担责的原则进行处理。网约车作为新型的营运方式,法律对其侵权责任的认定还没有具......


·当事人怎么做笔迹鉴定执证?
      当事人怎么做笔迹鉴定执证?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申请方需提供鉴定的检材及对比样本(需经对方质证),双方协商选定或摇号选定鉴定机构鉴定即可。具......


·商标抢注者是什么意思?
      一、商标抢注者是什么意思?抢注商标是指对他人在先使用已经有一定影响而未注册的商标我们不能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商标法》,其中第32条同样......


·二审答辩状交给谁 写答辩状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二审答辩状交给谁写答辩状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二审答辩状交给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