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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醉驾行驶多少米算轻微有明确规定吗?

一、醉驾行驶多少米算轻微有明确规定吗?
  
  醉驾行驶多少米算轻微没有明确规定。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
  
  【醉驾】醉驾是指机动车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80mg/100ml,仍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属于行为犯,一旦实施该行为,即使没有造成任何的损害,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醉驾: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追究刑事责任,一律吊销驾照,5年禁驾。
  
  2.醉驾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责,10年禁驾;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禁驾。
  
  4、酒驾:血液酒精含量超过20mg/ml,但不足80mg/ml的。处罚上,一般情节是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且5年禁驾,情节严重的,终身禁驾。
  
  二、醉驾情节轻微怎么处理
  
  可以不入刑,处以行政拘留和相应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三、哪六类醉驾行为属于情节轻微可以免除刑事处罚?
  
  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修正案(八)》增设了危险驾驶罪,实践中对于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法律适用存在较大争议。2017年1月,浙江、上海、江苏出台了醉驾案件的最新规定,可以归纳出以下六种类型属于情节比较轻微:
  
  一是挪动车位型。
  
  该类型的被告人驾驶车辆的目的并非在道路上行驶,而是为了挪动车位。被告人由他人驾车送回小区停车场,因他人未将车位泊好,被告人挪动车位剐擦别人车辆或碰撞上消防栓而案发;
  
  二是救治病人型。
  
  该类型的被告人为送生病的家人去医院急诊或者赶去医院陪同家人急诊而醉驾;
  
  三是睡觉休息型。
  
  该类型的被告人在行驶一段距离后主动放弃醉驾,靠边停车睡觉;
  
  四是隔时醉驾型。
  
  该类型的被告人饮酒后将车停放在饭店门口,间隔数小时或隔夜回饭店取车驾驶,但血液酒精含量仍达醉驾标准;
  
  五是尚未驶出型。
  
  该类型被告人在道路上准备驾驶尚未驶出时即被查获;
  
  六是被醉驾追尾型。
  
  该类型的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较低,虽发生交通事故,但对方亦醉驾且负事故全部责任。以下两则判决就是很好的审判案例。
  
  关于醉驾行为的轻重认定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醉驾行为的发生,当事人应当积极配合相关执法人员的工作。其中构成危险驾驶罪的还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以及上交处罚金。进行醉驾的驾驶员在之后的工作要求中也是会有很大的局限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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