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没有社保怎么在合肥买房子?

一、没有社保怎么在合肥买房子?
  
  没有办法买房。
  
  只要合肥房屋限购政策仍在执行中,你并非本地常住户口,没有社保,你就没有买房资格。
  
  外地人买房需要的条件具体为:
  
  1、个人身份证,
  
  
  2、个人户口本,
  
  
  3、个人结婚证(未婚则提供未婚证明),
  
  
  4、连续缴纳一年或者以上的完税或社保证明。
  
  二、合肥买房政策有哪些?
  
  1、关于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城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可以再购买第2套住房,暂停购买第3套住房。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城区无住房的,可凭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本市城区购买1套住房,暂停购买第2套住房,不能提供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外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城区购买住房。
  
  2、那为进一步合理引导住房需求,该市将同时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3、对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4、那此外,要求加强房地产税收征管,“税务部门要会同房产、国土资源、物价等部门,对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房地产项目进行重点稽查。”
  
  5、《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在市区(不含四县一市,下同)范围内,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
  
  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区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
  
  6、相关补充说明:1、2016年10月2日前户口登记在集体户的居民,与本市区户籍家庭具有相同购房资格;本市区户籍家庭出售房屋后户口迁移登记在集体户的,仍具有本市区户籍家庭购房资格;
  
  10月2日后因转业、退伍、复员原因将户口登记在集体户的军队转业、退伍军人,与本市区户籍家庭具有相同购房资格;10月2日后户口登记在集体户的居民家庭,且期满一年后,与本市区户籍家庭具有相同购房资格。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四条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
  
  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综合上面所说的,现在外地人在其它地方买房子是很困难的事情,如果不符合条件那么就没有资格购买住房,现在国家也出现了限购令,让想买房的人更加的困难,因此,想要购房一定要多咨询一下意见,按照本地的政策走,就一定可以购买到住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交通事故营养费和误工费天数如何确定?
      一、交通事故营养费和误工费天数如何确定?1、营养费的天数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医疗机构的意见作为参考是《解释》规定的前提条件,医疗......


·刑事拘留有没有羁押效力
      刑事拘留有没有羁押效力一、刑事拘留有没有羁押效力?刑事拘留有没有羁押的法律效力。刑事拘留和刑事羁押是不一样的,刑事拘留不需要经过检察机关......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罪的量刑起点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罪的量刑起点无论行为人是一次实施还是几次实施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只要发票数......


·在现在的法律中对酒驾的处理可谓十分的严格,但是在部分地区此类
      在现在的法律中对酒驾的处理可谓十分的严格,但是在部分地区此类事件仍时有发生,驾驶员抱着侥幸心理想要躲过法律的制裁,当事故发生后竟然用顶包的方......


·建设工程质量是指什么
      建设工程质量是指什么建设工程质量问题通常分为:工程质量缺陷、工程质量通病、工程质量事故等三类。1、工程质量缺陷工程质量缺陷是指建筑工程施......


·民法总则死者名誉权被侵犯会有什么法律责任
      民法总则死者名誉权被侵犯会有什么法律责任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人们在生活中都会涉及名誉,因为名誉不仅涉及......


·哪些情况婚姻登记无效?
      什么情况可以判定婚姻无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重婚违反了我国......


·判决前的抚养费怎么确定数额标准
      孩子的吃、穿、住、行都需要一定的费用,这是孩子成长所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了。当父母双方不论因为何种方式离婚,对孩子的抚养义务是仍然需要承担的。......


·软件著作权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软件著作权申请流程是怎样的?软件著作权,一直都是人们很容易忽略的问题,软件,可以说现在已经普及到每一个人都在使用,小到,一些幼儿园的小孩,......


·农村的土地使用证过户费用标准是怎样的?
      农村的土地使用证过户费用标准是怎样的?您都知道,在我国农村的土地人们只有使用权而土地本身还是属于国家的,我们只是对国家的土地进行了承包,那么......


·法律规定假想防卫是什么意思?
      假想防卫是什么意思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对于假想防卫,应当根据认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