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商标被抢注授权以后应该怎么维权

商标被抢注授权以后应该怎么维权?1、如果被抢注商标已核准注册,可以在该商标注册后五年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如果被抢注商标属于驰名商标,提出撤销申请的时间没有限制。2、如果被抢注商标在注册后长期没有进行使用,可以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向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恶意抢注”指的是:以获利等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恶意抢注”多发生在以“申请在先”为授权原则、能带来一定经济利益或精神利益的权利领域,故多发生于商标、域名及商号。关于“恶意抢注商标”,《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的行为。二、商标权的内容有哪些?商标权的不是以实物形态存在的,是法律规定的一种权利,一个完整的权利包括了使用、收益、处分。商标权的内容包括了使用权、许可权、禁止权、转让权等。1、使用权。商标权的享有者对商标有使用的权利,商标的专用性体现在商标是一种象征,商标的使用方式主要是直接使用于商品、商品包装、商品容器,也可以是间接地将商标使用于商品交易文书、商品广告宣传、展览及其他业务活动中。2、许可权。注册商标所有人有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商标使用许可关系中,许可人应当提供合法的被许可使用的注册商标,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使用被许可商标,保证被许可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以及在生产的商品或包装上应标明自己的名称和商品产地。3、禁止权。商标的专用性体现在排他性。商标所有人有禁止任何第三方未经其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权利。禁止权的效力范围大于使用权的效力范围,不仅包括核准注册的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还扩张到与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和与核定商品相类似的商品。4、转让权。注册商标所有人可以自由地选择处分商标权的方式,注册商标所有人有将其注册商标转移给他人所有的权利。转让注册商标,除了由双方当事人签定合同之外,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经商标局核准,并予以公告。未经核准登记的,转让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并不是抢注的商标一经授权商标原有者就失去了维权的机会,就算商标原有者因为各种实际原因还没有来得及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可是商标已经在社会生活中有了一定的影响力了,在充足的证据下,被授权的商标都可以依法被撤销商标权的。但是,相应的证据都要商标原由者自己提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股权转让财产审计的程序是什么?
      股权转让财产审计的程序是什么?一、编制或取得实收资本明细表实收资本审计二、审查实收资本的存在性取得实收资本投入有关的记录及文件等,应注......


·旅游合同纠纷解决方案有哪些
      旅游合同纠纷解决方案有哪些?一、旅游合同纠纷解决方案纠纷的种类:因格式条款发生的合同效力纠纷,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产生的赔偿纠纷,因运输、饮......


·重大责任事故与玩忽职守的区别是什么?
      重大责任事故与玩忽职守的区别是什么?重大责任事故与玩忽职守的区别是以下几个方面。(1)犯罪客体不同。玩忽职守罪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而重......


·西安市莲湖区桃园一坊棚户区改造拆迁公告
      西安市莲湖区桃园一坊棚户区改造拆迁公告西安市莲湖区桃园一坊棚户区改造拆迁公告  为了加快桃园一坊棚户区改造工作,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


·安规专责监护人的定义是什么?
      安规专责监护人的定义是什么?安规专责监护人是指:在电气设备上的工作中,有许多工作作业技术复杂,邻近强电场而空间活动范围窄小,安全条件差,作业时......


·立遗嘱弟弟可以做见证人吗?
      立遗嘱弟弟可以做见证人吗根据《继承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既遂的处罚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25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战时犯本罪的,处5年......


·偷越国(边)境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偷越国(边)境罪,是指违反出入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出入......


·劳动合同上面不是实发工资吗?
      劳动合同上面不是实发工资吗?一、劳动合同上面不是实发工资吗?1、劳动合同上面一般是实发工资,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


·缓刑与缓期执行的区别是什么
      缓刑与缓期执行的区别是什么一、缓刑与缓期执行的区别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


·右手拇指骨折工伤鉴定几级 一、右手拇指骨折工伤鉴定几级?
      右手拇指骨折工伤鉴定几级一、右手拇指骨折工伤鉴定几级?一般情况下是十级伤残的,但是具体结果要以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为准。《工伤保险条例》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