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酒后因寻衅滋事轻微伤害怎么处罚?

酒后因寻衅滋事轻微伤害怎么处罚?酒后因寻衅滋事轻微伤害不构成犯罪,但是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1、结伙斗殴的;2、追逐、拦截他人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4、其他寻衅滋事行为;二、如何对寻衅滋事罪进行认定?根据本条的规定,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我们认为,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应该综合以下几个方面因素进行分析:1、行为的方式和手段。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对危害结果的大小具有决定性作用,对社会心理的伤害程度也有很大影响。因此在认定情节是否严重时,应该考察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手段,是否采用了公开或者组织的方式等。2、行为的直接危害结果和间接不良后果。直接危害结果是行为直接对社会造成损害。间接不良后果是指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或间接引起的损害。行为人是否造成被害人自杀,是否引起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重要因素。3、行为的时间和地点。同一行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实施,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是不同的。白天在公共场所的滋事活动当然要比晚上在荒郊野外的危害性大。4、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表明了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大小,决定着行为人接受改造的难易程度。是否多次寻衅滋事、屡教不改,也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一个重要方面。综上所述,人们喝酒后容易神志不清,有的人还会惹事,殴打无关人员,这种行为属于寻衅滋事。经过鉴定对方是轻微伤的,公安机关可以对当事人行政拘留处分,当事人还要承担对方的医疗费用及误工费等。如果情节严重,构成两人以上轻微伤的,可以按照寻衅滋事罪立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私募基金收益分成比例是什么样的
      私募基金收益分成比例是什么样的私募基金收益分成比例是什么样的对于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人来讲,基金获得收益后,扣除必要的成本费用税金(基金管理人......


·试用期内发生事故算不算工伤?
      试用期内发生事故算不算工伤根据相应的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发生事故是可以按照工伤处理的,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关于贯彻执行第18条规......


·一、醉驾没出什么事这么处罚?
      一、醉驾没出什么事这么处罚?醉驾没出什么事按照危险驾驶罪进行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辆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可处拘役,并处罚金。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


·未成年犯罪年龄新规定范围是多少?
      随着经济的发展,由于家长的疏忽,我国未成年人的犯罪率呈不断上升趋势。我们知道,我国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处罚也是相对较轻的,所以年龄对于未成年犯罪......


·法人代表证明书模板
      法人代表证明书模板在企业的经营发展中,法人制度作为各国规范经济秩序及社会秩序的重要制度,在企业内部发挥着重大的作用。作为发挥作用的具有权利......


·随着道路安全被越来越多的人重视,有关部门也严抓狠打饮酒驾驶,
      随着道路安全被越来越多的人重视,有关部门也严抓狠打饮酒驾驶,醉酒驾驶额行为,如此行为一经发现,就会被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如今时代很多人家里门都......


·结婚不到3年离婚财产分割是否可以结婚不到3年离婚
      结婚不到3年离婚财产分割是否可以结婚不到3年离婚,完全可以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分割。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分割,不是取决与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


·成都车船税每年都要交吗
      成都车船税每年都要交吗一、成都车船税每年都要交吗对于大多数机动车来说,车船税每年都要交。一般来讲,每个城市的地税就负责收此税,或是由交警队代......


·江阴拆迁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江阴拆迁补偿新标准是什么?随着我国城市建设步伐的逐步加快,拆迁也成为了城市常见的现象之一。为了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政府会对被拆迁人......


·一方起诉重婚多久能完成?
      一方起诉重婚多久能完成?一方起诉重婚一般在6个月内审理,对于审限明确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审限为3个月,3个月内必须结案,不回能延长审限。人答......


·未婚子女的抚育费是怎么算的
      一般在男女未婚生子的情况下,需要对其作出罚款,此时的子女虽然属于非婚生的,但也是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义务。因此在父母解除了同居关系之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